以审判标准引导取证13组
吉林延边:起诉一起重大恶性杀人案件,被告人当庭认罪
正义网讯(记者孙峰松通讯员王浩淼张海婷)“办案人员翻了2000多吨垃圾寻找证据”“对案发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了DNA鉴定,确认被害人身份为金红母女”……这些话,均来自出庭的见证人、鉴定人。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池某故意杀人案,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13组证据,辩护律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被告人池某当庭认罪。
今年2月7日,延吉市居民池某报警称,妻子金红(化名)和继女金小丽(化名)离家出走后失联。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发现,池某的陈述与调查情况严重不符,证据显示金红母女很可能遇害,而且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1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几番较量后,犯罪嫌疑人池某交代:2月5日,他因家中琐事与金红发生争吵并将其杀害,又将继女金小丽灭口,后来毁尸灭迹。
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远不能有效指控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第二天,延边州检察院就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先后协调召开七次案件分析会,认真研究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以审判标准查找证据,查遍全市30多个垃圾投放点,走访垃圾站站长、环卫工人、当地居民等数十人,对第一、二现场化粪池进行清掏,安排40余人到延吉市最大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搜集,最终查找到人体组织的关键证据。
侦查人员、DNA鉴定人、垃圾场工作人员等5人先后出庭,公诉人员先后出示了包括鉴定意见、侦查实验笔录及视频、通话、微信记录等13组证据,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没有对证据提出任何异议。
“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等出庭,是体现以审判为中心办案理念的重要标志。”吉林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周凯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