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检察官,求你帮帮我吧,我本来已经联系好就业单位了,如果判刑,我的学业没了,工作没了,我该如何面对老师、同学和父母……”今年初,某高校大学生小秦(化名)向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寄来“求情书”。从去年底开始,检察官还收到其他五名学生以及家长、学校寄来的一封封“求情书”。这六名贫困学生之前大多在校表现优秀,却因在一场自学考试中帮人替考被抓,他们的前途顿时蒙上了阴影。面对厚厚的书信,检察官在刚性的法律条文与学生们的未来之间左右为难。实地走访调查之后,该院检察委员会对该案进行研究,认为六名学生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鲤城区检察院柔性办案,决定对他们不起诉。
学校和家长寄来的一封封“求情书”,恳求救救这六个孩子。
一场考试查出两起替考案件
去年4月17日,在泉州市区某中学举行的一场福建省高等自学考试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课程考试中,监控老师在3个考场中,发现多名学生的长相、携带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存在较大差异。“从登记的信息来看,报考的考生都在40岁以上,而这些参考的学生年龄只有20岁左右,核对信息一眼就看出来了。”监考老师将五名考生带到办公室询问,他们很快承认受报酬诱惑,替人参加考试的事实,监考人员随即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两起案件,经过层层追查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4月份,潘某在通过他人借取潘某华(化名)的身份证后,欲以潘某华的身份报名福建省高等自学考试,以便评助理工程师资质。时年8月份,潘某找到肖某帮忙办理报考事宜,肖某随即以潘某华的名义报考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4月份,为了顺利通过考试,肖某联系了朋友祝某帮忙组织人员代替潘某华考试,并将潘某华的相关信息发给祝某。祝某又联系了某大学在校研究生小秦,让他帮忙寻找“枪手”。小秦找了同学小强(化名),承诺如果能帮助“潘某华”顺利通过考试,就能得到150元报酬。即将研究生毕业的小强,因家庭经济困难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