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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500多万元投资移民被拒 起诉移民机构退款

2017-07-18 09:44:42  云南网    参与评论()人

不服判决移民机构上诉

盘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协议书上的约定是劳伦斯公司自愿作出的,这种约定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吕女士二人既可以选择实际收款人夏利士公司作为款项返还的主体,也可以选择劳伦斯公司作为款项返还的主体。由此法院作出判决,劳伦斯公司退还吕女士二人共计500多万元人民币。

劳伦斯公司不服,于6月20日提出上诉。劳伦斯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在项目出现风险后,中介与项目方角色并不混同,劳伦斯公司已经合理地履行了相关义务,同时做好了风险告知。按照相关法律,中介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非常有限,而申请人应是与国外项目方的跨国诉讼。

说法

律师:移民机构推卸责任

移民机构:钱没收到无法退

由于未联系上吕女士,记者联系了吕先生,电话中吕先生表示,会积极应诉,详细情况可咨询其代理律师。“你向我借钱,然后让我把钱直接打给另一个人。我肯定不可能向另一个人要钱,只能向你要,这是一样的道理。”作为代理律师,云南融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祥表示,劳伦斯公司是在推卸责任,且在吕女士被拒签的问题上,劳伦斯公司和夏利士公司都未及时告知,是当事人自己上网查到,并及时补充材料时已为时已晚。

而劳伦斯公司则认为,他们没有收到这笔钱,就不该他们退还。目前双方正等待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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