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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毒杀小天鹅案一审公开宣判:7人被判刑1人拘役

2017-07-14 14:29:0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禹胜永、苏德毕力格、王秋立、图布新乌力吉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四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四被告人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小天鹅290只、白琵鹭1只,属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禹胜永、苏德毕力格事先预谋,积极实施,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秋立、图布新乌力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图布新乌力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应依法减轻处罚。

被告人杨草原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被告人禹胜永提供交通工具,到达投毒现场,欲运输天鹅死体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未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草原属犯罪未遂,应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禹胜永、王秋立、杨建光、李桂新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毒死赤麻鸭8只、小短趾百灵8只,云雀96只、蒙古百灵145只,属情节严重,四被告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禹胜永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秋立、杨建光、李桂新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杨建光、李桂新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建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哈斯巴根、李桂新明知涉案的天鹅死体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一款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桂新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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