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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行窃被逮 被扒光衣服捆小区大门“示众”

2017-07-12 22:47:44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中午抓到的同伙

中午抓到的同伙

翻出一张张照片,该人员说,上午,太阳出来,男子头上渐渐渗出汗,被绑期间,他曾用头撞击铁门乞求释放,脸上也流了血,喊道,“求你们放了我,把我送到派出所吧。”被松开后,有同事找来湿毛巾,为他擦汗消热。

抓到一名小偷后,小区保安将98栋仔细搜查了一遍,“连电梯天井我们都看了”,却未发现逃跑同伙的踪迹。因此,他们怀疑另外两人还躲在大楼内,开始紧盯小区内的监控。

下午1点过,距离第一个偷盗嫌疑人被抓不到8个小时,另外两名同伙再次出现在98栋附近的监控画面里。保安和热心业主立即赶到98栋,将正准备骑电动车逃跑的两人制服。在他们身上,保安搜到口罩、钳子、螺丝刀等行窃装备。确认两人的身份后,物业人员直接将他们交给了警察。

律师说法

人人恨“偷儿”挂牌示众不可取

小偷诚可恨,但将其挂牌暴晒真的好么?对此“杀鸡儆猴”般的惩戒,业主们也是看法不一。

听说小区抓了贼,不少居民对保安人员伸出了大拇指,“你们今天神气了啊”。对于挂牌示众,李女士认为,事出有因,小偷不可爱,逮住了,就该公示,“杀鸡儆猴”。

重庆周立太(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绪伟认为,公民将小偷挂牌示众,再反绑在小区门口数小时,有悖法律规定。

段绪伟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事发中的小偷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但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小偷虽然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依然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实施的挂牌示众、反绑于小区门口的行为,虽然发泄了愤慨的心情,但将有可能侵犯小偷的名誉权。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因此,建议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将小偷立即扭送公安机关等相关权利机关,勿实施这些过激行为,避免造成对己不利的后果。

关键词:大门小偷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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