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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熊”变“串儿” 男子网上买狗被骗维权难

2017-07-11 10:52:23  大河网    参与评论()人

□大河网记者宋向乐

花了快3000元钱买的“大白熊”寄过来却变成了萨摩耶“串儿”。在杨先生看来,自己给女朋友送的生日礼物这下算泡了汤。更让杨先生苦恼的是,自己网上买狗受骗却投诉无门,互联网时代像杨先生这样在网上购物遭遇虚假宣传的并不少,在上当受骗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点击事实

网上买狗遭遇烦心事

6月30日,在宠物狗交易平台“狗铺子”网上,杨先生选了一条价值1688元的“大白熊”犬。随后双方又商定由小杨支付800元的空运费及200元的接送费。7月2日,小杨去机场接回了期待已久的“大白熊”,但打开一看,却发现变成了萨摩耶犬。小杨说,自己拿到宠物店鉴定,被告知这只狗并不是纯种萨摩耶,仅价值数百元。

小杨坐不住了,先在本地报警,被告知此事归工商部门管,后又被告知应该去卖方所在的工商局。等小杨拨通卖方所在地工商局电话,又被推至当地动监局,动监局则表示这事属于诈骗,还应找警方解决。兜了一圈的小杨更加绝望,“谁能告诉我该咋办?”

律师说法

杨先生可采取司法途径,起诉对方

“初步来看,卖方涉嫌虚假宣传,一旦构成消费欺诈,可三倍索赔,建议杨先生先向卖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举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告诉大河网记者,杨先生所遇到的情形更像是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

“当然,买的狗后来不是那条狗,就像买了车不是那辆车一个道理,如果卖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了较大的金额,也可能被定性为诈骗。”张新年说。

建议杨先生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卖方退换货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霍亚飞认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杨先生作为消费者,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的义务,没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

关键词:白熊买狗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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