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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救落水者3年后获评见义勇为:缺少目击者

2017-07-11 05:46:38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关键证人缺失

时效性超期难认证

虽然材料最终送到了大荔县委政法委综治办,但李伟救起第一个女孩的证据没有直接证人。而综治办在前往获救女孩贠某处了解情况时,贠某称当时昏迷过去,记不清是谁将她救起来的。

2017年6月5日,李伟从大荔县委政法委综治办接到一份通知,综治办正式通知,他申请的“见义勇为”未能通过,原因是没有目击证人以及申请时效过期。

华商报记者前往采访时,获救女孩说她确实想不起来是谁救的她。当时看到李伟来找她,就给他随便写了一个证明。

当时和李伟一起在河边散步的那个朋友没有目击救人过程吗?在和记者多次交谈后,李伟终于说出了原委。他说当晚和一名女士在河边散步,后来在申请见义勇为时,因为这个女孩已结婚,为了避免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没提她。

随后,华商报记者见到了这个女孩,她回忆道,当时和李伟正在散步,听到有人落水的消息后,李伟就跑去救人。不久,她看到李伟夹着一个人向岸边走来,她因为害怕不敢靠近,李伟还叫她过来帮忙。

政法委:“见义勇为不需要时效”

由于李伟给综治办提供了新的证据,综治办、大荔县委政法委、大荔县人民政府对此事进行了重新认定。

有关部门还了解到,李伟在参军的时候,曾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前往刚果(金)维和8个月,主要是开推挖机,帮助刚果(金)修路架桥。

华商报记者还了解到,2010年4月前后,李伟在部队曾参与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抗震(洪)救灾。

对于为何下水救人前会迟疑的问题,李伟解释说,他的战友张森,2011年退伍。2013年3月6日晚,在宿迁市古黄河边,一个年轻女子坠河轻生,3人先后下水施救。该女子最终获救,但第一个跃入河中救援的27岁的张森为此牺牲。李伟坦承,当时救人的那一刻,他想到了张森。

大荔县委政法委书记惠中正说:我们需要英雄,不能让英雄寒心。由于李伟提供了关键的证人,“虽然目前全国对于见义勇为的申报时效各有不同,但是我们认为见义勇为不需要时效。”

2017年7月,李伟最终被大荔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大荔县委政法委给他赠送了锦旗和80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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