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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洗浴猝死 洗浴中心被判赔6万余元

2017-07-04 09:55:56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王天淇通讯员王玮玮)刘某酒后到洗浴中心洗浴,后突发“急性心肌梗死”猝死,家属将洗浴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近日判决洗浴中心赔偿刘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去年10月15日中午,刘某参加完亲友聚会后,进入了宋某经营的洗浴中心。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洗浴中心的服务员发现刘某已经死亡。据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洗浴中心男宾休息室和洗澡间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刘某倒地时没有人发现。此外,该洗浴中心在事发时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刘某的亲属将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洗浴中心承担40%的责任,赔偿24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酒后进入洗浴中心洗浴,其自身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其自身体质因素是导致其猝死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对其自身的损害应承担主要责任。宋某作为洗浴中心的管理人,未能有效劝阻酒后的刘某进入洗浴中心,对于酒后顾客,未能采取与其酒后情形相当的查看和安全保障措施,应当对刘某的死亡结果承担适当次要责任,故判决宋某赔偿刘某家属6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宋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洗浴猝死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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