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警测算,这对男女坐在行驶的车顶行驶了有七八公里,所幸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昨日上午,交警部门对阎某和文某的尿检结果正常,排除毒驾可能,同时与杨某取得联系,杨某称因喝酒太多,遂坐到车顶兜风,承认并非受到胁迫,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杨某、阎某均可能因失恋,导致酒后出现过激行为。
司机被罚200元
车顶两人分别罚50元
昨日,交警高新大队唐延路中队中队长郝志强介绍,通过认真分析比对视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之规定,对驾驶员文某处200元罚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第82条“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之规定,对阎某、杨某分别处50元罚款。
郝志强说,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能见到各种危险驾驶行为,但类似做法还是第一次发现,“车顶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当刹车或者加速时,很容易发生意外,希望广大驾驶员和乘客都能够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类似用生命开玩笑的危险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