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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男子为讨债 高音喇叭放楼下高喊“还钱”

2017-07-04 02:32:36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喇叭放楼下 高喊“还钱”  

新文化讯(记者 邢阳)“41栋2单元XXX欠债还钱……”近日,一段讨债的视频被很多长春网友转发。视频中,几名男子手持喇叭循环播放这几句话,这一幕发生在6月29日长春新星宇左岸小区内。

循环播放欠债者信息

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一名男子先是将设定好循环播放的喇叭放在一辆摩托车上,喇叭的声音很大,循环播放的内容为“41栋2单元XXX,欠债还钱。”

随后男子拿起喇叭走到了楼前的甬道上,继续播放。视频拍摄者称:“这几个讨债的哥们,上周就来了。”

随后,几名男子朝拿喇叭的男子走了过来。随后,男子手中的喇叭就没有了声音。“好像是物业的人来了,不让他们放了。”视频拍摄者称。

大多数居民持反对意见

昨日,新文化记者来到该小区踏查。小区不少居民都在现场或者网上看到了讨债的这一幕,他们基本上对这种讨债的方式都持反对意见。

“大白天的,那么大音量,太扰民了!”一名老妇一边哄着怀中的婴儿一面说,“那天,我刚把孙女哄睡着,他们一吵,就把她吓哭了,怎么哄也哄不好。”

“肯定不是欠银行的钱,估计是从小额贷款公司借钱了,毕竟银行的催收人员不可能采用这种方式。”一名男性居民分析说。

“我是在网上看到这件事的,相比有个别催债者在欠债者家楼道里喷上红色的大字更好一点,那样看着太瘆人了。”一名年轻女子说。

但大多数居民都表示,虽然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应该采用更加合理合法的手段,这样既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又有些扰民。

记者注意到,事发地点距离小区物业非常近。“我们小区是刷卡才能进入的。这么大张旗鼓地讨债,影响了小区业主的生活,我们肯定不能让他们在这里继续播放啊。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一名保安人员告诉记者。

因为进入单元门需要刷卡,记者也无法确定喇叭中提到的那户居民家里是否有人。

律师: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这种讨债行为,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认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刘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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