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潜艇军港:群防群治构建管理网)
初夏时节,东海舰队某潜艇支队一艘潜艇解缆离岸,悄然驶向任务海区。
近年来,随着海上养殖业的蓬勃兴起,该支队军港附近海域布满了养殖筏、养殖网,有的甚至“霸占”着进出军港的航道,给潜艇航行安全带来很大威胁。
记者来到该潜艇支队采访,正巧赶上他们对军港水域进行例行检查。记者一路跟随检查看到,支队官兵通过拍照测距、比对海图等方式,逐一确认周围水产养殖对水鼓使用及潜艇航行安全是否产生影响。
“军港水域安全管理情况事关潜艇航行安全,必须高度重视。”支队长崔晓华告诉记者,为确保港区航道畅通,他们专门装备了巡逻艇用于军港巡逻,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完善了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科学有效。
2014年仲秋,一艘渔船在军港内抛锚期间锚链突然断裂,随潮水慢慢涌向潜艇靠泊码头。支队指挥室值班员发现情况后,立即安排巡逻艇出动,及时控制失控渔船,确保了潜艇安全。
该支队政治部副主任李乃笑介绍说,支队所在军港为天然避风良港,也是典型的军民两用港。每年台风期间,都有大量地方船舶进入港区防台。针对这一实际,他们研究制定《外来舰艇(船舶)防台规定》,明确防台组织指挥、进港流程、救援救助措施等事项,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又维护了港内码头设施、艇船安全。
然而,在军港水域实际管理中,由于没有执法权,部队在处置一些危害潜艇锚泊、航行安全等行为时,仍会感到力不从心。
“健全完善军地协作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崔晓华告诉记者,为有效保护军港航行安全,他们联合地方有关部门构建群防群治管理网络:
——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合驻地政府,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制定红头文件,详细规定港区内水产养殖、捕捞、建筑等活动范围和渔业生产审批等相关事项,为保护军港航行安全提供政策依据;
——建立军民协作机制。聘请驻地周边3个乡镇9个行政村18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军港安全联络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情况报告、考评奖励等制度,不断提高军港水域管理水平;
——建立军地联防机制。协调公安、工商、渔政等执法部门组成军港联合执法巡逻队,定期对军港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实时监控渔业作业情况;
——设置警示标识。协调上级航保部门和地方海洋局,在港区航道设立警示标识。
前不久,某水产养殖公司2名员工不听码头值更人员劝阻,驾乘无牌照小渔船在港内行驶,与潜艇发生剐蹭。支队迅速启动军地联合响应机制,通报边防派出所。经调查审讯得知,2人属无驾船经验且酒后驾船,民警对驾船人员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对同乘人员以及水产养殖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教育谈话,并要求水产养殖公司法人代表出具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