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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校生吸毒不得开除”引热议 专家:值得肯定

2017-06-27 16:27:59  都市时报    参与评论()人

都市时报微信公众号6月27日消息,近日,《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条例》提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课程标准和教材;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通知吸毒学生家长,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督促戒毒,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学籍,对戒毒返校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督,不得歧视。

云南省检察机关统计,云南省未成年人涉毒问题日益严重,其中以贩卖毒品居多。敲响禁毒、防毒的警钟势在必行,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共同、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孩子免遭“毒”害,也给涉毒的孩子更多关爱和保护。

现状

未成年人吸毒形势不容乐观

“要想身材好,就用‘壶壶漂’。”两年前,这样一条信息开始出现在部分未成年人的朋友圈。“壶壶漂”是指用一种特定的容器吸食冰毒,去年有媒体报道,部分在校学生认为:毒品的定义是鸦片、海洛因,包装时尚的毒品不算毒品。相信了这个谎言的他们继而走上吸食毒品的道路。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昆明在校学生涉毒的情况也逐渐凸显,但大多是贩卖毒品,也发现个别学生吸毒,以吸食大麻为主,像吸食海洛因、摇头丸、甲基苯丙胺这一类毒品反倒不是特别多。”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工作人员申蓉介绍,以学校分布来看,在校学生涉及毒品犯罪的多在成人类的中专,有少部分的是职业高中。

不仅是昆明,在云南一些地区,因毒品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凸显。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云南有的地方80%左右的未成年人案件都是因毒品引发,德宏州、普洱市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吸毒和毒品犯罪有向校园蔓延的苗头。为此,云南省检察院向学校、教育局、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全面排查校园吸毒、贩毒情况。

据悉,2014年6月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人大队开始正式收治男性未成年戒毒人员。

声音

给吸毒孩子更多关爱和保护

未成年人吸毒的成因复杂。有的孩子因家庭教育缺失而染上毒品,尤其是父母吸毒,孩子吸毒的几率将增大;有的孩子则是因学校管理不到位而走上吸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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