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7时许,在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东南郊的金豪酒店门前,因感情纠纷,一中年男子将汽油泼向一女子并点火。目前,被烧伤女子仍在抢救,泼汽油男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20日上午,佳木斯市市民向本报报料称,在佳木斯市汤原县发生一起泼汽油烧人案件。记者从市民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一饭店门前地面上着火,一女子身上多处烧伤站在饭店门前,随后急救人员将该女子抬上急救车。记者随后从佳木斯市汤原县宣传部门获悉,犯罪嫌疑人为孙某某,57岁,因其被烧伤正在医院治疗。被害人王某某,36岁,正在佳木斯市224医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抢救。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讯问初步了解到,孙某某与有夫之妇王某某为男女朋友关系,于案发前一天发生争吵,孙某某想要和好,但王某某不同意。6月19日早,孙某某从自用三轮车上用塑料管抽出汽油,装满一个5公斤装的塑料酒桶,之后与王某某约定在金豪酒店门口见面再谈。
当日7时许,王某某从楼上下来见面后,再次拒绝孙某某的和好要求。孙某某便将汽油泼洒到王某某的身上,又浇到自己身上,当时孙某某还叼着烟,致王某某身上突然起火燃烧,王某某遂拉住孙某某,孙某某身上也起火燃烧,此时路人迅速上前帮助俩人扑救灭火。孙某某随即驾驶三轮车回到住处,刚换上衣服便被赶来的刑警抓获。
作者李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