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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内77万元被盗刷 女子做一事获银行全额赔偿(2)

2017-06-17 16:42:09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程女士辩护律师吕江: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我方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的流转是因为银行方面的过错或是过失,据此判定我方举证不能,驳回我方诉讼请求。

提交新证据再次上诉 二审胜诉

程女士提出上诉,在出示了新的证据后,昆明市中院认定,银行存在过失,撤销一审判决,判程女士胜诉,银行支付其全额本息赔偿。

本案主审法官古维贤:二审当中有几个新证据,银监局初步调查这个案件,给了一个复函,确定了本案的一些基本事实——程女士这张卡存在有人冒用或者是去银行这边开过其它卡,然后变更银行预留信息的这么一个情况。

在程女士提供的新证据中,警方和银监局调查核实:2015年8月21日,一名女子持伪造的程女士的临时身份证,到这家银行某支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同时,更改了程女士账户的预留电话号码,导致程女士的存款被盗取时,手机上没有短信提示。

法院审理认定,本案中,由于银行在未确认是程女士本人的情况下,授权将程女士的银行预留电话号码变更,导致程女士在账户资金变动时不能及时知晓,失去对账户的控制。同时,开户行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对涉案的程女士账户资金支付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银行应对程女士账户资金的不明支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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