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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到期,时隔3月女方不离了(2)

2017-06-14 21:31:46    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6月14日下午,主审法官李红婷将“民事裁定书”交到了这对“85后”夫妻手中。裁定书提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相关法律,法院依法准许。

“3个月冷静期内,双方情绪其实比较反复。”李红婷说,从3月8日送达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法院一直在跟踪双方的情况,不定期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感觉这一个案子有其他10个案子的工作量大。”

李红婷说,双方“冷静”一个月后,法院将夫妻双方的亲朋好友通知到法院,进行了一次调解,并让双方父母给自己的子女做思想工作。此后,法院有联系夫妻所在村委会,通过基层组织摸底调查,再次对夫妻二人进行劝解。期间,夫妻二人的朋友也出面进行调解。

6月7日,3个月“冷静”期满,双方情绪仍在波动中。李红婷说,6月12日,她再次约谈双方时,“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解,但当时觉得和好不大可能。”

6月13日夜间,李红婷突然收到女方来电,对方表示愿意撤诉。

6月14日,女方前往法院书面申请撤诉,当天下午,法院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冷静期对缓和双方矛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双方感情能否和好如初,还是要靠双方努力。”

14日下午,该起案件中的男方当事人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对他和妻子的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们双方冷静下来了,想到了孩子的抚养,仔细想了到底谁对谁错,错在哪里。”

该当事人说,如果当时冲动之下被判离婚,社会又多了一个单亲家庭,冷静期期间,他和妻子也进行了沟通,让双方和好有了可能性。

法院释疑

通知书不会随便发3个月仅发出6份

6月14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说,发出全省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引发了社会广泛议论,“我们做了一个统计,70%以上的人还是持赞成意见。”

蒋新儒说,有少数人认为此举干涉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相关法律规定,“其实是这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我们本身就有调解义务,只是离婚冷静期没有明确的司法概念和执行规范。”

蒋新儒说,“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并不会随意发放,主要针对的是冲动性离婚现象。过去以夫妻是否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案件判决的标准,现在法院把离婚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婚姻死亡,一类是婚姻危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作为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手段,主要是救治和修复危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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