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被诊断出肺癌晚期的张女士发现老公出轨,并且老公还用家里的存款给“小三”买了辆车。无奈之下,张女士将老公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记者上午从通州法院获悉,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离婚且达成了调解协议,男方因出轨需给付原告精神损失费50万元,并由男方返还给小三买车的21万元。
张女士起诉称,2002年她和余先生相识,次年底俩人登记结婚,婚后因为生活困难,一直没有要孩子。经过多年努力,家里经济条件转好,在她家的资助下,俩人买了一套房。
张女士说,2008年,她首次怀孕,却因挨了丈夫的打早产了。2013年,她再次怀孕,没想到丈夫出轨,而且已经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她不得不流产。
2014年6月,张女士被确诊为肺癌晚期,手术后又复发扩散,“此时,他反而拿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买了一辆车。”张女士因治病需要钱,因此与丈夫发生争执。
2017年4月,张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余先生对婚内存在第三者予以认可,并表示同意离婚,但是财产分割上不同意张女士的要求。
经法院了解,张女士病情不断恶化,只是勉强维持生命,每月看病需要几万元。张女士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而余先生的公司经营稳定,收入较高,法院一方面做余先生的工作,同时考虑被告过错、支付能力等因素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由男方偿还;张女士的信用卡欠费共计8万多元由男方偿还;男方每月支付女方生活费3000元,直至女方去世;男方需给付女方为第三者购买车辆的款项21万元,此外,男方给付女方精神损失费50万元,女方看病欠款11万元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张女士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通过调解保住了自己的部分财产,同时也避免因多次开庭对病情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