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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餐馆服务员戴红领巾上班 被批不伦不类(图)(2)

2017-06-04 15:43:18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红领巾的使用,全国少工委早在2005年11月28日印发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规定中对红领巾的佩戴有明确要求:少先队员平时应佩戴红领巾。小学低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少先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辅导员和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佩戴大号红领巾。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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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写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各级少工委和少先队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应予以制止,直至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事发餐馆,工作人员证实6月1日当天部分时段确实存在部分服务员佩戴红领巾的情况,其目的只是在国际儿童节当天感受并回忆童年。对于记者提出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情,但以后会注意。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键词:餐馆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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