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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定安房管局原局长成"房蛀" 购房者损失近7000万(2)

2017-05-25 08:24:18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经鉴定,莫凯多次办理的预告登记证明中,有327套商品房又卖给实际购房人,收取房款金额为6932万余元。

除了办理预告登记的1万元外,2010年1月末,在办理“阳光巴洛克商业街”A6、A7、B3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杨某勇邀请莫凯到工地检查,并当场送给莫凯两万元,请求莫凯尽快办理该三栋楼的预售许可证。莫凯收下两万元后,于2010年1月19日审批同意颁发了“阳光巴洛克商业街”A6、A7、B3的预售许可证。

2015年4月20日,莫凯主动到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投案。次日,莫凯退赃3万元。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莫凯有期徒刑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说“法”

贪腐谨防“专业对口”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房管部门,是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的权属确认及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的政府机构,属于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实权部门”。然而,身为房管局长的莫凯却利用“近水楼台”之便,监守自盗,沦为“房蛀”,导致327户购房人损失6932万余元。“房蛀”之患背后,既有权力的任性,更有监管的缺位。为此,要从根本上杜绝“专业的贪”,唯有从权力制约上“开刀”,让权力运行绝对“阳光”,才能根治腐败顽疾,坚决杜绝腐败的“另类”风景屡屡上演。邢东伟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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