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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小广告使用警方形象?官方回复将实地处理

2017-05-19 09:19:25  云南网    参与评论()人

云南网讯(记者赵岗实习生黄玉铭)昆明市民李先生反映“牛皮藓”小广告“串搭”警方提示及电话,他表示这与“如火如荼的创文显然不符”。对此,昆明市长热线5月18日回复称会尽快联系职能部门,到现场实地处理此类问题。

5月18日,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居住的小区里出现“牛皮藓”小广告,有时满楼道贴的都是,形式内容多样。小广告上把社区派出所的相关电话和民警的名字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走近一看,却发现是开锁换锁的小广告。

“早上出门看到这样的小广告我随手就撕掉了,可是下午回来又贴上了。家里有老人小孩的,万一遭受欺骗,真不知道怎么办!”,家住同小区的张先生非常无奈。

记者看到,有的小广告比较“与时俱进”,还自带二维码,用手机扫描后,还会弹出政府职能部门微信。有的开锁小广告在最下方,用较小的字号印着“工商注册,公安备案”的字样,而这样的小广告是否真的有公安备案,引发市民质疑。

记者拨通小广告上的电话,问能否报下备案时的具体店面和地址时,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答,只是不断强调有开锁资质。

“昆明现在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小区的楼道里却到处是冒用警方标识的小广告。”李先生说,这与如火如荼的创文局面显然不符。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表示,警徽为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使用警徽,也不得使用与警徽及其图案相类似的标志。“未经允许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属违法行为,对发布者应进行处罚,并禁止再使用。”

5月18日,记者致电12345昆明市长热线,反映此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会尽快联系职能部门,并到现场实地处理此类问题。

云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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