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7时20分左右,北京市地铁4号线一车厢内,一男子猥亵一名女性被其发现后试图逃脱,不料被同一车厢乘客——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剑波当场制服并将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据刘剑波回忆,当天晚上他乘坐地铁四号线回家途中,突然听到一名女性大声呵斥身边以一名男乘客:“你干嘛呢?对我做什么呢!”
刘剑波应声望去,只见一名皮肤黝黑,身穿深色外套的男乘客闪烁其词,紧张地回应“我没干什么……”随后,一名身穿白色短袖和牛仔裤的年轻女子怒斥该名男子暴露下体,对自己猥亵。突如其来的猥亵事件引起车厢内一阵骚动,在场有乘客提醒女子尽快报警维权。
“见女孩拿起手机试图拨打报警电话,男子极力想摆脱女孩,但其衣袖却被当事人死死抓住。”刘剑波注意到。
列车提示快到站,男子用力推搡女孩试图逃脱,女孩大声并带着哭腔控诉男子“变态”,男子恼羞成怒,开始从推搡变成暴力相向了,刘剑波见状迅速上前,用力推开该名男子“你怎么能动手呢”。此时还有另一名男乘客也上前制止。车门开启时,男子再次奋力挣脱,速度很快,逃出车门,女孩拽住男子的衣袖,眼看就要被男子挣脱开了。刘剑波挤出车门冲了上去,在离地铁闸门几米处抓住了男子的右胳膊,并顺势摁住他的右肩。
在当事人以及另外一名男乘客的协助下,刘剑波最终将男子制服。几分钟后,警察来到现场,将男子扣留讯问。作为现场目击者,刘剑波向警方如实提供了证言,并适时对女孩进行了情绪安抚。面对警方的讯问,涉案男子承认了猥亵女孩的事实。
“真不好意思耽误您时间了,真的感谢您,要不是您今天我就只能吃哑巴亏了……”在现场女孩多次向刘剑波鞠躬致谢。
据了解,今年30岁的刘剑波,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位,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MPA在读(研三)。刘剑波2010年7月考入北京市检察院,先后在北京市清河检察院、监察处、经济犯罪检察部工作。
作为同事,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刘丽娜介绍说,刘剑波平日热爱运动,乐于助人,为人低调谦逊,深得同事好评。从检六年多以来,他始终勤勉工作,积极进取,共获得3次年度嘉奖,2016年荣评北京市院十佳优秀青年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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