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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海鲜坊商业贿赂欺客宰客 工商部门罚258万元

2017-05-10 16:49:03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海口5月10日电(记者吴茂辉)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近日,海口龙华板桥六味海鲜坊因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没25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据消费者举报,位于海口复兴城的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存在欺客宰客和开具假发票行为。工商部门查明,当事人通过向出租车司机承诺每次拉客人到店里消费,将按照客人消费金额20%-35%的提成返还出租车司机为诱饵,让出租车司机拉客人到店里消费。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和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19日期间,当事人累计给付出租车司机贿赂款237.2717万元。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作虚假宣传、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假发票等行为。

工商部门依法认定,当事人分别构成商业贿赂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商业贿赂行为,工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7.271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予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罚没款合计258.2717万元。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海鲜贿赂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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