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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夏地税局3年发放32万元"洗衣费"

2017-04-28 16:44:49  武汉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省纪委昨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江夏地税局3年发放32万元“洗衣费”

武汉晚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刘南中)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湖北经济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漆腊应先后8次和下属一起到营业性歌厅唱歌,每次都请点歌小姐和陪唱小姐,费用由下属支付。此外,漆腊应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财经纪律,对法商学院违规收费承担直接责任,对法商学院设立“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等问题。今年3月,省纪委给予漆腊应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省监察厅给予漆腊应行政撤职处分,按照事业单位五级职员降级安排工作。同时,责令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2015年8月18日—27日,由省信访局原副巡视员胡长华带队,信访局调研员刘捍文、办信处副处长黄玖林、仙桃市信访局副局长熊远浩一行四人赴贵州、云南学习考察期间,变更考察方案,接受有关单位安排,借机旅游,一行4人返回后在各自单位报销了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2017年2月,省纪委给予胡长华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仙桃市纪委对其他涉案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2013年9月,柳向晖任江夏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在上级多次组织津补贴清理的情况下,没有对该局以“洗烫费”名义违规给干部职工发补贴问题予以纠正。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柳向晖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决定继续发放“洗烫券”,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500元。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该局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洗衣费”322523元。直到2016年9月,省纪委派驻省地税局纪检组调研时指出该问题,该局才着手组织清退。

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辉在党组会研究“洗烫券”发放问题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同意发放。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全胜作为分管领导同意发放并列支报销。鉴于上述人员认错态度较好,并积极组织清退违纪资金。2017年3月,江夏区纪委给予柳向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李辉、何全胜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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