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杀了老婆后,在尸体上做记号然后割腕自杀去“阴间”找她…)
“我杀了老婆,帮我报警吧”
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26日凌晨1点多钟,樟树市居民黄某打电话给朋友张某,让张某报警。“他称自己将老婆掐死了,要110过来给他补一枪,要和老婆到地下做夫妻。”张某回忆。
等警方和张某赶到时,看到黄某的老婆躺在床上,嘴唇带黑色,黄某躺在床上,地上流了一摊血。医务人员当即上前对黄某进行救治。而黄某的妻子则已经死亡。
据医生介绍,黄某伤在左手的手腕,左手腕屈侧腕横纹上有一处长约7厘米的裂口,肌腱、血管、神经断裂外露。
妻子被杀害,残忍用刀做记号
在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中,记载了死者敖某的死因,系因机械性暴力(扼颈或伴捂口鼻)作用后,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而在案发现场,警方还提取到美工刀、遗书等物品。
那么,黄某为何要对妻子杀毒手呢?
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死者敖某提出要与黄某离婚。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后,黄某起了“杀心”。产生了‘生做不了夫妻,死也可以做夫妻’的想法,将妻子掐死。
事后,黄某给儿子写下遗书。被告人黄某相信迷信,认为给对方做上记号便能在“阴间”找到敖某,于是用美工刀在敖某左手腕处划了一刀作为记号,随后黄某用美工刀割腕自杀,但未果。
“我认为她死了,就说你不要走得太快,我把事情安排一下,随后就来陪你。我就开始写遗书,写完后我到大厅拿了一把美工刀到房间,先在她的左手手腕上划了一刀,留个记号好在下面找到她,我又在我的左手手腕上划了三刀,我就慢慢昏过去了。”在黄某的供述材料中,黄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