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如果能够更多地让人们在爱情的基础上结婚、离婚,更少地因为种种外界因素而结婚、离婚,这才更加文明。
文/唐映红
前几天,随着自称“中国第一狗仔”的卓伟爆料,影星白百何在泰国与陈羽凡之外的其他男人一同出游并举止亲昵。然而,几天后,陈羽凡在微博发布一则视频,称“2015年已与白百何协议离婚,为陪伴家人和孩子成长无限时退出娱乐圈。”
不过,即便是白百何与陈羽凡早已协议离婚,但离婚后两人形诸于外的关系却一如既往。在白百何的微博上,对陈羽凡依然一口一个“老公”,特别是在《跨界歌王》的那段日子。有些粉丝为此感到不解,乃至不忿,协议离婚了还各种秀恩爱,简直是欺骗吃瓜群众的玻璃心。
实际上,粉丝们完全不必为此而耿耿于怀,一对夫妇离婚了仍然继续保持恩爱并不奇怪。首先,爱情与婚姻本来就不是同一个范畴的概念。现时代的婚姻关系首先是法律和经济关系,而人们普遍认为以及相信缔结婚姻需要以爱情作为基础其本质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婚姻法》从来就没有要求缔结婚姻必须基于爱情。
事实上,爱情只是缔结婚姻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至少有另两个因素与爱情同等重要:经济和繁衍。人们会因为爱情而结婚;人们也同样可以为了经济而结婚,为了生育子嗣而结婚。因此,婚姻中的两个人未必有深厚的爱情作基础。
其次,即便是两个人因为深厚的爱情而结婚,但他们的婚姻却未必能够长期维系。有时候,彼此相爱的两个人未必就适合作为夫妻而共同生活。从现象上,婚姻许多时候是关于两个人的社会资源、人情世故、共同财产、共同抚养子女而维系;也同样可能因为生活方式、脾气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而解体。前者可以没有爱情而长期维系婚姻;后者也可以即便婚姻破裂但两人仍然怀有深情。事实上,生活中并不乏夫妇俩龃龉不合而离婚,却因为顾忌对孩子的影响而仍然生活在一起的事例。
既此,也就不难理解有一些夫妇即便离婚了,仍然保持着暧昧甚至亲密的关系;而生活中也有相当比例的离异夫妇再度复婚。与爱情关系主要关乎两个人之间的吸引、激情、情感共享和依恋不同,婚姻关系更多时候受着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因为购房政策的限制,一些人因为想买房而结婚;一些夫妇因为想买房而离婚。
前一种情形可以是“假结婚”,如上海某房产中介为促进售房而与外埠客户“假结婚”以帮助客户取得购房资格;后一种情形也可以是“假离婚”,同样在上海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一些夫妇以离婚的方式来取得购房资格。
至于白百何与陈羽凡因为何种原因而协议离婚,又因为何种原因而继续保持或者表现出恩爱来旁人不得而知。但起码离婚与继续保持恩爱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两面,生活中出现“婚姻不成恩爱在”的情形也并不罕见。
图为白百合2016年的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