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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致伤致残、霸王条款 小心健身房这些"坑"(3)

2017-04-13 14:13:23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中国健身教练职业发展报告》显示:在入职1-3年的健身教练中,有52%是体育院校学生,其余48%为无专业背景。

目前,健身行业比较认可的资质证书有两类,一类是“国职证”。另一类是民间机构认证的资质证书,或健美比赛的获奖证书。其中,“国职证”属于水平评价类,并非强制性的。健身教练想上岗,并不代表其必须通过国职考试,取得“国职证”。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科学学院研究生导师陆大江建议,可以参考游泳、攀岩等高危行业的监管方式,把健身教练的准入制建立起来。相关教练资格实行准入制,即从事指导教学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必须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国家2013年公布的首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滑雪、攀岩、潜水这四个项目。

健身机构设霸王条款消费者转、退卡难

目前,市场上的众多健身卡都规定需本人持卡使用。如果消费者要求转卡需交纳几百元不等的手续费,部分健身房甚至规定不能转卡。

南国法援律师蒋典良说,因消费卡上一般都注明“本卡不能转让”等内容,消费者如果在办卡之前没有签订相关退、让、停卡协议,拿到卡时,便已经默认了商家转卡需缴费一说。办理健身卡等各种消费卡之前,需要看清楚相关协议,询问如出现生病、出差等情况,健身卡是否可延期或是转让、退卡,并签订相关退、让、停卡缴费协定。在签订相关消费卡协议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如发现条款里有不明白之处或是认为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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