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不忿女友分手男子持刀伤人 扎伤女友姑姑获刑7年(2)

2017-04-10 15:30:21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行凶用的刀子平时刘某就随身携带,藏在他的腰带里。为了让刘某放下刀子,小李急忙安抚刘某,让他别再行凶,自己可以和他回老家。于是,刘某威胁李阿姨不许报警,并要求李阿姨给他提供回老家的路费,李阿姨一一照办。

从李阿姨钱包里拿到2000元钱,刘某拨打了120后,便带着小李打了一辆“黑车”回了老家。其间刘某并未强行束缚小李,两人也一起外出游玩、吃饭,但刘某始终半步不离小李左右。

李阿姨被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李阿姨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在逃亡一个多月后,刘某被警方抓获。检察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称,当时他觉得李阿姨就是想阻拦小李和他在一起,于是持刀扎向李阿姨。他只是想扎她几刀,然后带着小李回老家。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刘某持刀捅向被害人颈部、头部等身体要害部位,并多次捅扎,可以明确刘某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鉴于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且能够自动放弃故意杀人行为,系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刘某在中止了持刀杀人的行为后,利用被害人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故法院一审认定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00元,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阿姨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女友男子姑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