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鹿泉区公安局获悉,日前,鹿泉一名男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这名男子称他多次报假警竟然是为了报复前女友。
4月3日23时30分许,鹿泉区公安局获鹿分局值班室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在城区某医院家属楼X栋X单元XXX房间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核查,经长时间敲门确定该房间当晚无人居住。4月4日凌晨2时30分左右,该分局又接到一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鹿泉区获鹿镇三街村一胡同内有人赌博。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在现场并未发现有人赌博,民警无功而返。在4月3日23时至4月4日8时这段时间,同一男子分别连续用132、152开头的两个电话号码,每隔两三个小时就报一次警,先后报警有人卖淫嫖娼、有人赌博等警情8次,但每次前往民警都是徒劳无功,民警初步判断该男子可能是报假警。经过一番劝导之后,办案民警将男子带回分局进行进一步询问调查。
据了解,这名男子姓何,44岁,是鹿泉区宜安镇人,何某和张某曾保持有9年的恋爱关系,其间,据何某称在经济上给张某较多投入。前段时期,张某提出与其分手,并与另一男子密切交往,致使何某心有不甘,从心理上无法接受,为寻求报复,便拨打110报假警谎称有人卖淫、赌博等。但是,这名男子经民警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做错,殊不知他的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