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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热心帮忙骗70多人140余万元 实为男子

2017-04-06 10:40:16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通讯员甘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分局破获一起涉及乌鲁木齐和塔城两地的诈骗案,70多人被骗,涉案金额140余万元。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留着短发、皮肤白皙、喜欢画淡妆、说话柔声细语的犯罪嫌疑人“哈大姐”竟是男儿身。

2015年8月26日,乌市市民买某来到沙区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2014年5月至6月,他和亲朋好友被哈某以办理大额贷款和驾照为名诈骗80余万元。

买某说,自己是通过朋友认识“哈大姐”的,当时他正准备做生意但苦于没有资金。“哈大姐”为人热情、能说会道,说自己认识大领导,可以办理大额贷款和驾照,买某就拜托“哈大姐”帮自己贷款。自己的事还没办成,买某又把众多亲朋好友30余人介绍给了“哈大姐”。就这样,大家前后给了嫌疑人80余万元。可期限一到,“哈大姐”却人去楼空。

2016年12月31日,哈某被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抓获后,移交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警方。直到犯罪嫌疑人落网,受害人才知道“哈大姐”其实是男性,36岁,高中文化,塔城地区额敏县人。

据哈某交代,其在2013年12月通过朋友认识了某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自称有能力办理大额贷款和驾照,哈某想从中挣些中介费,没想被对方骗走钱款。

为逃避警方打击和躲避受害人追债,2015年8月,哈某逃回塔城老家,继续实施诈骗。落网时,他以同样方式在塔城诈骗40余人,涉案金额60余万元。哈某告诉警方说,自己之所以男扮女装,只是因为生活中不喜欢和男性打交道,而且扮成女性后,办起事来也比较方便。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大姐诈骗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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