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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辱母案中可能严重冲击社会的舆论风暴改向了?

2017-03-31 07:44:31  长安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真相】于欢案:谁让一场可能严重冲击社会的舆论风暴改变了轨迹?

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因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一文的横空出世,而引爆了中国舆论场。默默围观了六日,目睹了整个网络从充满了暴戾到走向平和,从分歧对抗到达成共识,从“情”的感性回归“法”的理性。这实则也是大国法治建设、危机应对、网民素养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为此,我要为几个群体点赞。

1为司法机关点赞

谁也未曾料到,包括《刺死辱母者》一文的作者和于欢的辩护律师,这篇文章会引发如此轩然大波,铺天盖地的质疑和漫骂,聊城方面一下就陷入了千夫所指的境地。当时,我是很不看好这次舆情危机应对的,毕竟网民来势汹汹,加之一些似是而非的谣言助攻,我的感觉是“聊城危矣”。

然而,我还是低估了中国司法机关的担当、智慧和自信,低估了中国网民的包容、理智和才华。我们一起来回顾舆情发生后官方的回应轨迹:

【3月26日10:4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通报于欢故意伤害案进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现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将于近日通知上诉人于欢的辩护律师及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的代理律师阅卷,听取意见。

【3月26日11:16】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强调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3月26日11:37】最高人民法院:及时转发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进程的通报。

【3月26日12:50】山东省公安厅: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3月26日16:2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3月26日17:27】山东省聊城市: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经全面开展调查。下一步,聊城市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月29日15:0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再次通报情况,合议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我院查阅案卷。

【3月29日15:14】最高人民法院:再次跟进转发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的情况通报。

此外,知名权威政法大V“长安剑”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连续发表评论文章,尽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释放善意、诚意,努力修补裂痕,于情、理、法中努力寻求法治共识,也对引导公共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月25日】“长安剑”:《“辱母杀人”案,司法如何面对汹涌的舆论?》

【3月26日】“长安剑”:《【“辱母杀人”案追踪】中国司法:不负江山不负卿》

【3月27日】“长安剑”:《于欢案:珍惜司法和舆论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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