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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最严"治理措施 游客被打将专案专人专办

2017-03-28 09:39:3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昆明3月28日消息(记者李健飞李腾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昨天发布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22条,用七个“禁”字回应了云南省长阮成发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承诺,即“本月出台史上最严的治理措施,治理云南旅游乱象,力争用一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变云南旅游乱象。”

近段时间以来,云南旅游负面消息不断,引发各界关注。新公布的整治措施有哪些具体内容,对于已经根深蒂固、泛滥成灾的旅游乱象而言,这套措施能否“药到病除”?又将给旅游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旅游大省,大而不强,也并不完美,已成为云南近年摆脱不掉的尴尬。2016年全省旅游者达4.3亿人次,团队游客达2731万人次,表面繁华的背后却有另外一组数字。据国家旅游局通报,云南旅游投诉最高时占全国投诉量的60%,截至今年2月,仍占34.8%,位居全国第一。在3月27日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云南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通报了7方面共22条整治措施,重点清理不合理低价游和定点购物。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厉打击购物商店针对旅游者各类欺诈销售行为。

这些措施如何具体落实?大家都管,却管不了的问题如何解决?余繁介绍,将在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推行综合监管模式。在目前5州市和2县市试行“1+3+N”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并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推行最高效的“1+3+N+1”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强化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

对于如何落实地方州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对其主要负责人履职进行监督,余繁介绍,考核问责力度将不断加大。“针对目前各级政府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不愿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等责任不落实的情况,我们以最严肃的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履职到位。一是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每季度对州市进行量化考评;季度综合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对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对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这被称为“史上最严”的22条对于减小投诉和旅游纠纷究竟有多大功效?昆明市人大代表、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春光则认为,有积极作用,但还缺乏深度考量。“如果这些制度和措施确实能够执行得比较有力,相关旅游投诉确实能大幅减少,由导游和旅行社主导的实施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可能会大幅减少。有些问题我们还是比较担忧,比如对于目前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关系还缺乏深层次的剖析。虽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包括此次进一步强调这种关系的建立。实际上我们了解到,每月旅行社发给导游的工资是从导游自己包里掏出来交给旅行社又发给自己。作为导游,为了生存,必然要从旅社社之外的主体获取利益。”

关键词:云南旅游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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