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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高管1元年薪避税 个税改革该给谁减负?

2017-03-27 05:22:03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个税改革,该给谁减负?

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历来都是热门话题。今年两会期间,“个税如何改革”再度成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各方热议的焦点。未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什么?免征额会不会提高?哪些人的个税负担会减少?近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工薪所得最高一档税率要下调吗?

年应纳税所得96万元以上,才有“资格”按45%最高税率缴税。下调这档税率,未必能解决富人“一元年薪”问题

“当前,个人所得税最突出的问题是,工薪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看起来税率高,实际上收不到税。”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提出,应该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25%,以降低高薪者、中等收入者税负,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

黄奇帆认为,个税税率过高,会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一些企业会把高管的工资放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发放,享受当地较低的个税税率;二是部分私营企业主以不拿工资或“一元年薪”来避税,并把个人开销算在了企业的费用上。而降低税率,既有利于聚集人才,也有利于税基扩张。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观点立刻引发社会热议,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按45%缴个税?到底要不要给高薪者降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介绍,在我国目前分类税制的个税制度下,个人所得被划分成11个收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其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到45%的7档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把边际税率定得高一些,是希望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为社会多做贡献。下调边际税率,可能会造成课税功能的扭曲。”白景明说,单就工薪所得来看,年应纳税所得在42万元以上,适用的税率是30%;96万元以上的,才有“资格”按45%的税率缴税。这一收入水平,是2015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5.5倍!

“在不同税收制度下,单纯比较某个项目税率的高低,没有太大意义。”白景明认为,总的来看,目前工薪所得七档税率设计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下调边际最高税率,并不是当前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向。

一些企业高管通过“一元年薪”避税,这个问题怎么解?

“这种避税现象,主要还是跟违法成本和监管程度有关,与个税税率高不高没有直接关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在任何税制条件下,都难以完全防止逃避税现象发生。即使把税率下调到25%,年薪百万的老板仍要缴20多万元个税,他还是有避税的冲动,仍有可能拿“一元年薪”。

一些高收入者可能薪金只拿一元钱,但其收入更多体现在股权等方面,这部分收入在取得股息、转让时依然会被相应征收个税。

“但是,同样一笔百万元的收入,如果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下,适用最高45%的税率;而在股息红利、财产转让项目下,适用税率只有20%。这可能是一些高收入者放弃高薪,转为股权收入的一个重要原因。”胡怡建认为,要解决不同收入来源造成的税负不均,应该推进个税改革,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逐步把一些常规性收入项目合并到一起,按年汇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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