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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红包局长"喜欢中秋春节收礼 当地粮仓亏库 (1)

2017-03-03 08:13:45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网记者邢东伟

□法制网见习记者翟小功

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陈信涉嫌受贿一案,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信有期徒刑5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信有期徒刑5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检方指控,陈信在担任海口市粮食局局长期间,收受下属及私企老板等12人贿赂款共计114万元人民币、8000美元。同时,未尽职责,导致海口“粮仓”粮食亏库、质量低下,拖欠银行巨额贷款,造成国家公共财产巨大损失。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担任海口市粮食局局长的陈信,掌控着海口的“粮仓”。可是,他和他的多名下属却成了“粮仓”里的“硕鼠”。尤其是,陈信有一个受贿小癖好——喜欢在春节收礼过大年,最终在退休前被红包绊倒。

粮仓里现“大老鼠”

1957年出生的陈信,系海口市人,18岁参加工作,在海口市粮食局历任副科长、副局长等职务。2007年,陈信被拟任为海口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

海口市粮食局下属有海口粮油储备公司、海口市第二粮油储备公司、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等单位,主管全市“粮仓”工作。

据介绍,2015年期间,海口“粮仓”里接连被抓出“大老鼠”,陈信及其下属赵金城(海口粮食储备公司原董事长)、柯圣春(海口市第二粮油储备公司原董事长)、吴清新(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原主任)等人均赫然在列。

2015年8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陈信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同年12月25日,海口市纪委对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信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事发前,为了与陈信搞好关系,赵金城、柯圣春、吴清新等人均在过年过节送红包、烟酒,行贿陈信。

2015年以来,海口市纪委严肃查办了海口市粮食系统迄今为止最大的系列腐败案件,立案审查27件27人,涉及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14人。

偏好春节收“红包”

从2010年起,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董事长吴清新常去陈信家里拜年,每次都会带上2000美元,他并不直接交给陈信,而是交给陈信的女儿,称是“过年红包”,4年共送了8000美元。

2011年,海口市粮食局在粮食系统进行轮岗换届,柯圣春为了保住海口第二粮油储备公司董事长的职位,便于双方继续进行违规代储业务,送给陈信10万元。

2011年底至2012年春节期间,海口粮油储备公司董事长赵金城违规将储备粮轮换业务交给陈代其代轮换代储,为了获得陈信的帮助和支持,赵金城送给陈信两万元。

冯某系二储公司的工会主席。2009年,陈信由于急需用钱,便以借钱名义向冯某索要10万元,一直没有归还。2012年,陈信帮助冯某的家庭企业与二储公司建立了粮食贸易关系。

除了下属,承包粮食代轮代储业务的私人企业老板、承接粮食局工程的老板等也希望得到陈信关照,因此,中秋节、春节时的“礼金”是少不了的,陈信也喜欢过节收礼金,认为这是“联络感情”的好时机。

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为获得陈信的支持和帮助,海口东银公司法定代表人蒙某每逢春节、中秋等节日,均送给陈信3万元、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4年共计37万元。

此外,海口誉新粮油贸易公司总经理梁某每年均以过年红包的名义送给陈信3万元,3年共计9万元。包工头黄某在2012年春节前送给陈信两万元。

“有的钱我没收,有的我当天就退了。”在法庭上,陈信承认受贿,但称部分事实及数额有所出入,实际收的钱没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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