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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用饮料瓶藏止咳水过关被查 将面临刑事处罚

2017-03-02 11:27:1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深圳3月2日消息(记者郑柱子通讯员钟超)深圳海关隶属深圳湾海关日前在旅检入境大厅查获1名旅客利用饮料瓶、矿泉水瓶走私止咳水4250毫升入境案。该旅客将面临刑事处罚。

2月24日晚22时05分,一名旅客经深圳湾口岸旅检大厅海关自助通道入境。经查验,在其随身双肩背包中发现1瓶1500ML瓶装黑加仑“饮料”、1瓶500ML可口可乐“饮料”。由于两瓶“饮料”颜色异常,引起了现场海关工作人员的注意。这两瓶“饮料”虽然瓶盖未开封,但瓶底部均有疑似“钻孔重封”痕迹。

该旅客见状,连忙解释就是黑加仑和可乐饮料,并出示了购物小票。而这张购物小票再次引起了现场海关工作人员的警觉,因为购物小票显示当日20时56分购买了4瓶饮料,而旅客背包中只有这2瓶。经进一步人身检查,又在该旅客身上查获插在腰腹部皮带处的1瓶750ML矿泉水瓶装褐色液体、2瓶750ML蒸馏水瓶装褐色液体。

正常的饮料怎需要如此隐藏?在海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该旅客打开这5瓶褐色液体的瓶盖,一股止咳水味道随即散发出来。2月28日,经缉私部门鉴定,该5瓶液体所装4250毫升液体均为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

目前,案件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该旅客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长期服用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药水容易成瘾,且令人产生幻觉,过量滥用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深圳海关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将可能涉嫌走私毒品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旅客是因治疗疾病需要携带止咳水的,也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在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依法向海关申报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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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饮料瓶伪装藏匿止咳水。通讯员供图

以为是果汁,结果是止咳水,以为是乌龙茶,结果还是止咳水。深圳皇岗海关昨日公布,9月21日,该关在皇岗口岸旅检渠道查获利用饮料瓶伪装藏匿止咳水案件。据了解,去年5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乌龙茶”“果汁”实际都是止咳水

皇岗海关昨日公布查获利用饮料瓶伪装藏匿止咳水案件的详情。21日凌晨1时30分,深圳大部分陆路口岸已关闭,仅有24小时通关的皇岗口岸仍有些许人流出入境,两名拎着装着零食的购物袋,看似从香港采购归来的入境旅客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关员认为两人神色、步伐和所拎购物袋均显可疑,便示意两人前往查验区接受海关检查。关员检查了两人所拎购物袋,发现里面装着许多袋装膨化食品,还有3瓶“黑乌龙茶”、1瓶“果汁”和1盒“活络油”。

两名男子连连表示自己是赴香港采购日用食品,可经验丰富的关员示意要男子“开封检查”,打开“活络油”的盒盖,发现里面竟装了8盒包装完好的“咳快治牌”止咳水,这些止咳水规格为120ml/支,从外包装上看,显示含有“可待因”(Codeine)成分。进一步检查发现,3瓶“黑乌龙茶”和1瓶“果汁”实际也被偷换成了止咳水,刺鼻的气味不断从瓶内散发出来。经统计,两名旅客合计藏匿携带5.4升止咳水入境,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皇岗海关已在皇岗口岸及福田口岸查获40余宗走私止咳水案件,共计查获各类止咳水达242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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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络油盒子打开全是止咳水。

含“可待因”止咳水禁止携带入境

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所谓“止咳水”,一般是指含磷酸可待因成分的复方口服溶液。“可待因”属于精神类药物,大量服用可能导致抽筋、神智失常、昏迷等,长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赖,戒断反应类似海洛因。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年5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由于香港与内地监管存在差别,一些人为图暴利,便从香港偷带止咳水入境销售牟利。皇岗海关提醒旅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药物、麻醉品都是禁止入境的。个人违法携带止咳水进出境,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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