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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交警雪中执勤被法官批"作秀":接受道歉(图)

2017-03-02 07:49:5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2月21日,潼关大雪,当地57岁交警张宏仓在雪中执勤的照片引数十万网友点赞;2月26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炳祥通过微博评论,称是被罚或作秀而引发热议,后当事人删除微博并道歉,且因不当言论被停职。

57岁潼关交警雪中执勤竟被丽江市中院一法官说成作秀,随后该法官因发表该错误评论被停职。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到网上所发布照片的拍摄者、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科科长张新庆,他否认所拍摄的照片是作秀。

张新庆说,2月21日是周二,当天潼关大雪,"恶劣天气下去街头搜集民警执勤保畅素材,是我的工作内容之一。上午7点40分左右,我已经走访了两个执勤点,并拍摄执勤的照片,随后才来到桃林路和兴隆街十字。看到老张头发花白,身上落满雪花执勤的样子,十分感动,就拿着相机抓拍。"张新庆说,起初张宏仓并没有发现他在拍照,后来虽然看到也没有停下疏导保畅。

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万赞勋说,张宏仓是名老民警,总是来得早、走得迟,一直勤勤恳恳,非常爱岗敬业。

昨日,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恰巧邻县一副县长带队到潼关人民之家管理服务中心参观学习,得知网友热赞的冒雪执勤交警张宏仓在此工作,主动找他合影。而不少前来办事的市民见记者给张宏仓拍照,有认识的人还给其他市民介绍说,张宏仓就是最近网上被关注的潼关交警。一名办完业务的市民说,张警官十分认真,对于市民不懂的问题耐心解答,他通过评价器给了张警官非常满意的评价。

对话张宏仓

拍得有些沧桑老伴看了心疼得流泪

针对网上的热议,在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华商报记者见到张宏仓,并对他进行了采访。

华商报:您的岗位是车管所业务民警,为何会上路执勤?2月21日下雪天,您在高峰岗执勤时知不知道有同事在拍照?

张宏仓:机关科室民警上高峰岗是交警部门的一项常规制度,每周周二和周四早、中、晚,我都会在街头执勤。当天早上7点40分左右,我在桃林路和兴隆街十字执勤,当时雪大又值上班前的高峰时段,我忙着指挥疏导,起初并没有注意到大队宣传科张新庆科长在拍照,后来是转身时才看到的。

华商报:您什么时候看到照片的?看到后感受如何?

张宏仓:我很少上网,所以照片发到网上我也不知道。2月22日中午,领导拿着手机让我看时,我才看到了前一天雪天执勤的照片。感觉照片把我拍得有些沧桑,我看着还有点心酸,老伴看了心疼得流泪。

华商报:2月26日,丽江市中院法官李炳祥在微博上发表评论,认为您当天是犯错被罚或是作秀。这事您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怎么看?

张宏仓:2月27日中午,我下班回家后,儿子才告诉我网上有人这样说。当时我和家人还很生气,但很快我就想通了。我给老伴和儿子说,云南离潼关那么远,他咋知道我是在受罚或者作秀?国家这么大,别人爱说啥就说啥,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华商报:李炳祥因为在微博上发表不当评论被停职,对此您怎么看?

张宏仓:我觉得人都会犯错,允许人犯错,也允许人改错。后来他在网上也公开道歉,他所在的丽江市中院也通过官方表达了歉意,我接受这个道歉。

早前报道:丽江法官嘲讽57岁交警雪中执勤是“作秀”被停职

26日上午,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炳祥在微博转发一篇关于57岁交警执勤的博文称,执勤是因为犯错误被处罚,发微博是“作秀”。评论发出后迅速引起争议,当天中午,李炳祥在微博对自己的不当评论致歉。

26日晚,@丽江市中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通报称,鉴于其错误言论性质严重,经院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对李炳祥同志停职检查,调查后作严肃处理。

26日上午,@人民网在微博上刊发一条“一位57岁民警的雪中坚守”博文,微博中介绍,2月21日,57岁的老民警张宏仓冒雪执勤,“白发和白雪混在一起,背影感动路人。”并配上两张民警张宏仓在大雪中执勤的照片。

26日9时许,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炳祥(微博认证名:丽江炳哥)转发该条微博并作评论“每一个故事背后就有一个故事。57岁的老民警在风雪中执勤,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犯错误被罚,一种是作秀,还有一种也是作秀。”

该条微博迅速引起了争议,不少网友认为作为一名法院法官,发表这类言论不妥。

11时45分,李炳祥删除了微博,对自己的言论作出解释并致歉,“看到风雪中执勤的民警微博后,我对民警深深敬佩,同时内心也非常疼爱这位警察,于是有了这位民警不应在此时此景出现的想法,所以发了感言。但由于考虑不周,语言表达和想表达的意思出现了差异,引起了网友不同的关注。”

19时35分,丽江中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通报称,2月26日上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炳祥个人微博(微博认证名:丽江炳哥),转发人民网微博《一位57岁民警的雪中坚守》时作出错误评论,伤害了奋战在冰雪一线的人民警察及广大网民。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该院对此非常重视,及时对其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李炳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删除评论,并作出道歉。

丽江中院还表示,鉴于其错误言论性质严重,经院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对李炳祥同志停职检查,调查后作严肃处理。同时,对奋战在一线维持交通秩序的公安干警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敬佩,并对法官干警教育管理不到位表示歉意。“我院将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教育,严肃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19时42分,李炳祥发表长微博再次致歉。李炳祥称,“我的错误评论,伤害了老同志的感情,伤害了老同志家属的感情、伤害了热爱和平、热爱正义、热爱法治建设的所有人的感情,在此我真诚认错并诚挚道歉!”

以下为道歉信原文:

今天上午10点左右,我在微博上看到一条博文,博文说,陕西一名57岁丶白发苍苍的老交警在风雪交加的恶劣环境下执勤。我当时发了一条评论,认为这位交警是犯错误被处罚了,发微博是作秀。

评论发出后,立即引起了善良的丶充满正义感的网友的热议,并对我本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当时我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删除了自己的评论,并发了道歉文章。

通过自己的深刻反省,并接受了组织的严厉批评教育,更进一步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现向热爱公安政法干警丶热爱法制建设的广大网友作如下检讨:

一丶57岁的老交警,是我们的老前辈,他的的爱岗敬业丶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我本人和广大政法干警丶广大党员丶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他的精神不能被歪曲,他的人格不能毁损!我的错误评论,伤害了老同志的感情,伤害了老同志家属的感情丶伤害了热爱和平丶热爱正义丶热爱法治建设的所有人的感情,在此我真诚认错并诚挚道歉!

二丶出现这样的错误,是我平时放松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纪律要求造成的。我在接受网友的批评丶接受组织给予我的处理的同时,一定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错误,并严肃认真配合组织的调查处理!

三丶微博丶微信等媒体是一个非常好的信息传播渠道,是一个宏扬正能丶宣传党的路线丶方针丶政策的阵地。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严肃自己的言行,绝不传播与党和国家利益不一致的言论!

李炳祥(丽江炳哥)

2017年2月26日19:42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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