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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考拉海购"售假 《中国经营报》和新浪赔偿50万(2)

2017-02-27 13:01:40  今日头条    参与评论()人

据此,法院认定,报社一方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考拉海购”售假的事实,报社仅仅将一起尚未证实的单一用户投诉事实,通过夸大、捏造、曲解的方式,从涉诉文章题目、开篇、由头、行文主线及提示导语上勾勒并报道为一起耸人听闻的“考拉海购”出现售假重大事件,构成了对基本事实主要内容的严重背离,违背了新闻真实的原则。

判决:

有主观恶意就得担责

新闻“失实”就一定构成侵权吗?报社一方也提出,涉诉报道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是新闻媒体行使媒体监督的权利,雷火公司作为公众企业应当对报道的言论有适当容忍义务。针对这一社会关注问题,法院也在判决书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法院认为,在涉及社会利益的事件报道中,即使存在失实,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还应以媒体在主观上是否存在真实恶意为要件。

真实恶意通常是指明知报道或文章、言论不真实或可能不真实,评论出于不公平、不正当,或者发表、转载、传播等行为可能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等情况,仍然进行报道、发表、评论、转载或传播,将其公之于众的积极追求或者消极放任的心理状态。

本案中,经查明,周先生与涉诉文章所在版面的主编吕某是夫妻关系,吕某确定选题后,指派记者负责采访并撰写涉诉文章,但在没有明确检验结论情况下,记者、编辑依然作出了“考拉卖假货”这样的明确判断,且包括吕某在内的报社各级编辑,还在记者原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捏造出“网易考拉之前就发生过重大售假事件前科”的虚假事实,应认定报社存在主观恶意。

据此,法院认定,涉诉文章严重失实,足以导致雷火公司名誉受损。最后,法院判决由《中国经营报》及新浪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即报社赔偿40万元,新浪赔偿10万元。

(责任编辑:马少騄 CN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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