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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内暗藏“地下公寓”:租住多达33户人家

2017-02-20 05:21:37    新闻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虹口一小区居民楼内暗藏“地下公寓”

晨报记者 邬林桦

昨日,虹口区强行拆除这一位于地下的规模性租赁房。 /晨报记者 殷立勤

“这里住的基本都是在餐饮企业和酒店工作的,房租每月1000元,押一付一。”昨天上午8时许,租住在虹口区天通庵路657弄小区一处地下空间的小王正在等朋友一起来帮忙搬行李。

小王租住的地方是上述小区一幢普通居民楼的地下空间,面积近千平方米,被“二房东”分割成33户对外租赁。昨天,虹口区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市场监管、房管、广中路街道等部门联手,要求住户搬离,对这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规模性租赁房进行拆除,并对该场所进行查封。

房屋用途规定不能住人

昨天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天通庵路657弄小区,在一幢看似普通的居民楼内,走进才发现一楼有楼梯通往地下,顺着往下走竟看到一处充满隐患的“地下公寓”。

这个地下空间被分割成33个独立的房间,多条曲折的通道穿梭其间,最狭窄处宽仅1米左右,两个成年人无法并排站立,一些通道还有明显的高低差。黑漆漆的通道上堆着杂物,也没有应急照明设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这样的通道几乎“无法逃生”。

更令人胆颤的是,通道半空中大量电线交错,依附于镂空的吊顶,没有任何防护,通往各个房间。

据虹口警方介绍,通过房管部门查询,该处规模性租赁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属于个人产权,在房屋用途上明确规定不能住人,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但一名“二房东”擅自将此处地下空间分割成33户,当作“公寓”出租,每个房间的面积大约10平方米,大部分房间都放着一张上下铺床,还有独立卫浴。

在过道的一处,记者看到一份手写的“安全通告”,要求“不要用电磁炉、‘小太阳’”“不要乱扔烟头”。然而记者在小王房间里看到,开门处放着各种酱料,房间内还有一个空调、两个大音箱。他告诉记者,虽然平时这里只是“晚上回来睡觉”,但需要用电的地方不少,“也有人做饭的,一般是用电磁炉。”

“这里的住户大多是在餐饮企业或者酒店上班,我是一个人住,但也有一家三口住一间的。”小王说:“这边的租金每月1000元左右,如果是同样面积的房子,外面至少要贵800元。我已经住了半年多了。其实有点想搬走,地下室没有窗户,特别阴暗潮湿,另外也担心安全问题。”

在这一地下空间里,记者看到消防部门的整改告知和居委会的限期搬离通知。

据警方介绍,该小区建成时就有这处地下空间,后来被小区业主李先生购买用于个人投资,交易时其房屋用途明确规定不能住人,业主还曾签过承诺书。两年前,刘某承租了地下空间做起“二房东”,然后擅自将其分割,对外出租。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在前期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后,曾多次告知房东整改,消防部门还开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刘某拒不整改。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相关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

滚动排查防止隐患回潮

近期,虹口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市场监管、房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从2月16日至18日,已出动检查人员1620人次,排查单位3211家次,发现隐患5156处,当场整改隐患4912处,拆除违法建筑1460平方米,拆除店铺上层阁楼196个,清退人员321人,收缴钢瓶142个,查封单位37家,“三停”单位8家,拟处罚单位5家。据了解,虹口公安、消防和各街道已加强滚动排查,防止这些隐患“死灰复燃”。

自全市启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普陀公安和消防部门坚持“零容忍、无死角”的工作要求,自2月16日起,共计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辅警力量300余人次,重点排摸辖区内经营性居住场所、街面店铺、人员聚集场所等,共检查单位240余家,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300余处。

浦东、闵行、奉贤和嘉定消防支队则联合区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寄宿制学校、养老院,以及宾馆、饭店、浴场、足浴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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