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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带64名患者转院医生:病人毛利不止3百万 不图钱(2)

2017-02-06 07:51:3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而涉事另一方,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原是贵阳铁路分局直属中心医院,属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5年5月,贵阳市政府与贵阳铁路分局签署协议,贵阳铁路分局医院成建制整体移交贵阳市政府,成为贵阳市非营利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2015年11月,上市公司朗玛信息曾发布公告,拟增资1.41亿元,获得贵阳六院66%股权。记者注意到,在工商信息中,朗玛信息与贵阳六院的多位高管名字相同。

此外,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工商资料变更记录显示,2016年1月22日,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人变更为“康正茂”。记者从多个独立信源处获悉,“康正茂”即为前任贵航贵阳医院院长。

■追访

患者及家属:杨医生人好

昨日,面对记者的采访,患者及患者家属都对杨医生赞誉有加。记者随机采访几个患者,他们都表示:“杨医生和蔼可亲,经常来看我们,对我们很好。”一个患者直言自己是为了杨医生转院过来的,“很多年了,比较信任他。”

而一名刘姓患者的家属直夸杨医生“让母亲病情好转”。

■焦点

医院是否侵犯病人权益?

律师称转出方涉嫌监管疏忽,需承担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住院病人转院,需主治医生、相关科室同意,在病人及家属知悉且无异议的前提下进行。而在此事件中,两家涉事医院对接不畅引发风波,是否已经侵犯病人权益?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看来,作为转出方的贵航贵阳医院涉嫌监管疏忽。由于患者转院事先经过家属同意,对于这部分患者来说,医院无需承担责任,而对于剩余没有签署协议书的患者,便跟随医生私自转院的,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而对于转入方贵阳六院来说,接受病人转院只要病人及家属同意即可,在本案当中绝大多数病人家属是同意转院的,所以贵阳六院做法本身并无不妥。

当事医生的行为是否违法?

律师称可能被追究人事合同责任

部分网友指出,杨绍雷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医疗法律专家、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认为,不正当竞争应当发生在两个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主体之间,杨绍雷不属于经营主体,因此其个人行为不构成对贵航贵阳医院的不正当竞争。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也无对类似行为的规定。

刘晔认为,杨绍雷的行为除需承担人事合同责任外,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无法追究其刑事、民事责任。“违反合同法规,大致包括两项,一是违反人事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可能产生未到服务期的赔偿责任;二是违反人事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即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其他与原就职医院有竞争关系的医院,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者,应有竞业补偿金。”

杨绍雷带记者参观贵阳六院的乒乓球室,窗外是逶迤的青山。

昨日,贵阳六院,杨绍雷(中)和医生护士在一起。

■对话

携病人转院医生“就是一次正常的跳槽而已”

当贵航贵阳医院发布声明,认为这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的事件”时,杨绍雷正在贵阳六院崭新的“心理卫生中心”住院大楼里,安排转院的患者办理住院、写遗嘱等琐碎事宜。从正月初三到初九,他6天没有回家。杨绍雷说,这是一场必然会爆发的战争。他想到了所有风险,包括上法庭,却没有想到老东家把媒体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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