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QQ群自曝性侵6岁女童后又否认警方已介入核查
未来网北京2月4日电(见习记者张林)“网上自曝性侵女童,应被视为一条犯罪线索,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虚假言论,应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北京律师张新年告诉未来网记者。
“如何评价微博曝光性侵6岁幼女?”日前,知乎网友“乐小花”的一个提问引发网友关注。提问贴图显示,在一个名为“动漫手办”的QQ群中,网名为“何去何从”的深圳男子自曝性侵了一名6岁女童,并与该QQ群内网友讨论,言语露骨下流。然而随着网友的指责,“何去何从”又否认自己性侵女童。
目前,未来网记者从深圳网警处了解到,由于初步核实对方的账号信息不在深圳,此线索信息已移交上级部门核查。
男子QQ群聊性侵女童
微博爆料截图。
“只能等两年了,可惜两年之后就不是呦呦了,不喜欢年龄大的,不在(再)纯真了”“这呦呦是偶尔遇到的,实在是不可复制”提问贴图中的QQ群聊天记录显示,一名深圳26岁男子“何去何从”与群内“冷一笙”“那谁”等网友就性侵女童话题进行了露骨讨论。
“是微博网友‘第三缺德社’曝光的。”知乎网友“乐小花”告诉未来网记者。同时“乐小花”提问中显示,第三新缺德社有造谣前科,希望网友对事件真实性保持冷静态度。
部分聊天记录截图。
随后未来网记者从微博中了解到,@第三新缺德社于2月2日发布了名为“爆料:一个强奸幼女犯在炫耀‘战绩’”的微博,并配发9张QQ群聊天记录截图。截至发稿,未来网记者多次联系@第三新缺德社核实图片来源,均未得到对方回复。
“吹牛皮”还是确有其事?
在众多微博网友一片谴责的评论中,@你才有猫饼表示,他与“何去何从”在群里进行了聊天,并配发一张与“何去何从”的QQ聊天记录。记录中,“何去何从”表示“那些图片是我在这个群里收藏的”“你们谁没有啊”“我会报警的”。
网友评论图片。
截止发稿,未来网记者试图申请加入849人的“动漫手办”QQ群,但未能通过审核;记者还试图通过QQ联系“何去何从”以及QQ群主“残星塚”核实信息,但也未收到回应。
@在轮回中找你评论说:“这种言论危害很大,网友愤怒不已啊。”
北京律师张新年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男子网上自曝性侵女童,应被视为一条犯罪线索,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虚假言论,应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
张新年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向网络警察报警
“深圳公安官微回复:已经转给网警处理。”知乎网友“燕郎”在评论中表示他已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上报警平台对“何去何从”事件进行了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