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春节囧途!成都居民网上订酒店被“三次变更”(3)

2017-02-05 03:36:14    华西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网站未经协商一致

单方变更显属违约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认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曾先生在艺龙网上成功预订并缴费就已订立了合同,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曾先生享有入住约定酒店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当事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后来艺龙网另行调整酒店,实际性质属于合同的变更,而合同变更须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单方变更显属违约。

工商提醒

对订单信息保留截图

以防临时涨价

消费者选择通过第三方网站平台预订酒店住宿,便捷的同时存在着不小的消费隐患。根据12315投诉数据分析显示,网上预订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酒店不履行与订购网站事先约定,入住时以价格标注错误为由要求消费者补差价或取消订单;消费者预订成功到店后,告知消费者房间已满,无法入住;网站介绍酒店入住条件、设施与实际不符等。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查清信息。网上预订酒店时,仅仅依靠订购网站提供的酒店信息并不全面。为避免被不真实、不全面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可通过其他途径查阅酒店评价、酒店官网、酒店设施等信息,核实无误后再选择预订。

二要及时确认。即使预订成功也应与酒店进行确认,避免出现预订遗漏的情况。三要合理维权。对网站的宣传页面和订单信息要截图,以防店家临时涨价。一旦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请保留好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