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北京市某中学代课教师、犯罪嫌疑人邹某利用给被害人王某(未成年人)辅导功课之机,对王某进行强奸、强制猥亵,已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上述决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北京市“名校老师强奸17岁女生”案件引发了公众关注。据媒体报道,海淀区某中学一数学教师邹某在外辅导学生时,借在家中教学机会数次强奸一名17岁女学生。受害女生曾多次暗示想换家教,但家长未在意。最终该女生让家长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才录下了邹某作案过程。
摄像头拍下的猥亵过程
1月20日,该教师被学校开除,海淀公安局表示,邹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事拘留。
此前报道
父母16万高薪聘请竟引狼入室,监控拍下17岁女生被名校老师性侵。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的性侵行为,甚至发生在自己家中。
而这位“禽兽老师”还是女儿在学校的任教老师,甚至是北京一所著名中学的“名师”,生活中,还是一位6岁女孩的爸爸。
为提高女儿成绩请家教
不曾想“引狼入室”
2015年10月,王先生的女儿王小花(化名)在某大学附属中学读高中二年级。
王先生说,女儿性格文静,虽然老实但并不闷,属于乖巧听话的那种,每天的生活就是学校家庭两点一线。从小学开始,女儿的学业就没用家长特别操过心。
上高中后,小花的数学成绩一直在100分左右徘徊(满分150),为提升成绩,王先生想给女儿补课。由于担心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王先生决定聘请小花平时在学校里的任教老师邹某当家教。
而这,成了小花噩梦的开始。
这个决定,也是王先生今生最后悔的决定。
补课地点就在老师或自己家中
女儿竟被猥亵性侵一年多
2015年9月,邹某开始担任小花所读班级的数学老师。
10月份,他开始同时担任小花的家教老师,补习的费用和频率协商定为700元/小时,一次2小时,每周末一次,寒假每天一次,暑假隔天一次。
但是,邹某要求,在他的家中为小花补习。
2016年9月份,邹某从原学校离职,转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任教。
考虑到长期的合作关系,王先生仍选择让邹某任教,但上课地点转为王先生家中。
王先生称,据女儿转述,14个月的补习期间,她与邹某除了师生关系,未有恋爱等关系,但在非自愿条件下,邹某多次对她有动手动脚的猥亵行为,开始只是小动作,后在2016年4月、7月、8月、12月对其进行了四次强奸。
“当时邹某还恐吓孩子不能讲,否则让她无法在学校上学,而且说孩子上、下学骑车路线他知道,还说自己开车,让孩子自己看着办。”王先生称,女儿表示,在发生性关系后,邹某还对她说了很多威胁性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