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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后谎称有前科栽赃自己 是为免受欺负

2017-01-22 13:06:12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醉驾后谎称“有前科”栽赃自己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巧报道:“我之前说有案底是假的。我没犯过罪,更没坐过牢。”1月20日,醉驾司机徐某向南昌市青山湖交警大队坦白,他此前在受讯时称自己有“犯罪前科”,是假口供。

这让民警大吃一惊——虽然曾有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处罚在交代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但从来没有人给自己栽赃。幸好徐某的做法未造成严重后果,青山湖交警对其予以了警告教育。

  醉驾司机自称曾犯盗窃罪获刑3年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16日说起:当晚8时许,青山湖交警大队民警在青山湖大道设卡临检时,发现驾驶员徐某面色泛红、浑身散发着酒气。通过吹气式酒精检测,徐某当时体内酒精浓度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随后,徐某又接受了强制酒精血检。司法鉴定报告证实,徐某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达到了醉驾刑罚标准。

“鉴定报告出来后,我们立即对徐某作了讯问笔录。徐某交代,自己曾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了3年徒刑。”青山湖交警大队民警孙丽娟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醉驾而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徐某在被执行刑事拘留之前,公安机关要为他制作讯问笔录,以完善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结果徐某在受讯时交代,他曾因偷盗犬只,在2013年接受了其户籍所在地——江苏某地法院审判,并以盗窃罪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

“讯问笔录制作完毕后我们还将笔录让徐某过目,徐某当时还按下指印,表示对笔录没有异议。”孙丽娟说,今年1月12日,交警部门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对徐某予以了刑事拘留7日的处罚,并押送其去南昌某看守所羁押。

  自述“有前科”是为免受欺负

“我们通过‘大平台’向徐某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去函,调取徐某的犯罪记录以便入卷。结果都是反映徐某没有犯罪前科。”孙丽娟说,一般来说,只要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公安机关都会即时掌握;而这一次徐某自称曾获刑三年,交警却怎么也查不到。

1月20日,在向检察机关移送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相关案卷前夕,青山湖交警再一次传唤徐某。

“我没有犯过法,也没有坐过牢。我是怕在看守所里受欺负,故意这么说的。”听到交警质疑,徐某一脸委屈地说出了“真相”。

原来,在醉驾事发之后,徐某四处找人打听事情严重性和后果。当他知道自己无法逃脱处罚后,一个朋友的建议让他如获至宝。

“我朋友说,去看守所时如果没有‘案底’,会被同监室的人欺负。”徐某告诉记者,当初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为了把自己打扮成看守所的“常客”,就在接受交警讯问之前自己事先编排了一个犯罪记录。

“那你现在后不后悔?”记者问。

“我现在后悔得不行!说自己有前科最后害得还是自己。”当听说按法律规定,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犯罪的,法院将会从重处罚后,徐某脸色苍白;不断地向民警申辩当初自述有“前科”是假的,要求重新制作笔录。

对于徐某交代的系假口供行为,鉴于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青山湖交警对其予以了警告教育。青山湖交警提醒,公安机关在制作笔录时,违法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供述。不能弄虚作假,任意夸大甚至捏造。一旦影响了法院审理,将受到难以估量的惩罚。

来源:中国江西网

关键词:醉驾前科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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