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出狱10天又作案一月行窃7起获刑)
据安徽商报消息,曾因盗窃获刑,刚刚释放10天的惯偷,又开始重操旧业,不到1个月作案7起。1月12日,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对这起系列入室盗窃案作出了宣判。
今年41岁的陈某某系淮南市潘集区祁集人,此前曾有8次盗窃前科,其中5次被判入狱,3次被劳教。2015年曾因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6年8月25日刑满释放。
出狱才10天的陈某某不思悔改,又干起“老本行”。2016年9月3日开始,陈某某在淮南市潘集区趁被害人家中无人,采取翻墙、撬锁等方法进入受害人屋内,盗走现金合计3832元和手机、纪念币、银项链等物品。在不到1个月时间内,陈某某共入室盗窃7次,所盗现金及财物价值合计4118元。
根据陈某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数额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陈某某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