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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莫酗酒 一男子聚会醉酒后坠楼身亡

2017-01-10 16:16:30  中国江西网    参与评论()人

1月6日晚9时10分左右,上栗县上栗镇新群村西顺社区居民黎某,因当晚同学聚会醉酒,经同学送回家后,不小心从4楼窗户坠地身亡。

事发现场

醉酒男从自家4楼窗户坠地身亡

1月6日晚9时10分左右,上栗县上栗镇新群村西顺社区居民黎某,因当晚同学聚会醉酒,经同学送回家后,不小心从4楼窗户坠地身亡。

据上栗县公安局上栗派出所一位刘姓民警介绍,他们是当晚9时40分左右接到的报警,赶到事发现场后,经调查得知,黎某(死者)当晚参加同学生日聚会,同学们聚在一起吃晚饭,黎某就喝了很多酒,喝醉了。因为黎某醉酒,他的同学就把他送回了家,大概是晚上8时30分,邻居都看见了黎某的同学把他送回家,到9时10分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大的响声,好像从上面摔下一个什么东西一样,出来一看,发现黎某从自家4楼窗户上摔了下来。“120”医生现场检查后发现,黎某已经无法抢救,这时才打110报警。

这位刘姓民警说,黎某住的房子是自家建的,其父母住在二楼,哥哥嫂子住在三楼,黎某一家住在四楼。黎某是从四楼靠马路边的窗户摔下来的,摔在了人行道上,其家人对黎某死亡的原因都没有异议。

当地公安民警告诫广大市民,春节即将来临,喝酒要有度,要吸取别人惨痛的教训,不要醉酒、酗酒。绝对不能图一时的快乐,相互劝酒、酗酒,拿自己或别人的生命开玩笑。无论在什么场合,一定要尊重生命,请别劝酒!

针对相互劝酒、酗酒一事,有法官称,近年因市民醉酒死亡引发家属状告酒友的官司并不鲜见。朋友一起聚会喝酒,有人喝酒出事了,责任应当如何划分?喝酒出事多是成年人,也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过度喝酒以至于身亡承担主要责任。但一起聚玩的同伴也应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履行这个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同伴之间不应过度劝酒,如有过度喝酒行为应予以劝阻,如有人醉酒应尽一定的护送照顾义务,以免意外发生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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