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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司机对"电子警察"做鬼脸比手势被罚款扣2分(2)

2017-01-08 20:24:42  珠海交警    参与评论()人

看到这,粉丝会问,小编你怎么那么八卦,还关心起别人的隐私来了?NONONO,大家别误会,小编只是通过这种猜测给大家预个警,人在开车时,既要看路又要判断,还要开车,此时大脑已经是满负荷运转。如果还打电话,那大脑就“超载”运营,更何况如果电话不称心,心里想着事,这车还能好好开吗?

目光迷离型

11月9日,凤凰山隧道由南往北方向,粤CKK××0司机开车抽烟被“电子警察”抓拍。

小编在“电子警察”中看到了驾驶室内的情景: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右手扶着方向盘,腾出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烟。开车男子不断将烟送往嘴里吸两口,然后吐出烟雾,眼神飘忽迷离,嘴角微微上扬,好像特别享受香烟带来的快感。

看着开车男子享受的模样,小编却是吓得一身冷汗。通常来说,司机在车上吸烟至少要多做7个动作。这7个动作包括掏烟、含烟、掏火、点火、放火机、抽、抖烟灰,都需要腾出一只手,这就加大了司机对车辆的操控难度,在急转弯或需要换挡时很可能操作不及,留下安全隐患。而且行车过车中吸烟转移了对道路情况的注意力,由于一只手被占用而放松了对方向盘的掌握。

有研究表明,在以50km/小时的速度行驶时,司机在点烟的动作中,等于盲驶了大约60米。此外,若车窗关闭,烟雾缭绕的驾驶室会影响驾驶员视线。若在夜晚,点烟时的火焰也能造成驾驶员短暂眩目。

小编写这篇文章,并不是妄自揣测各位司机朋友在开车时的所感所想,而是希望通过这些危险的开车行为提醒大家,开车时一定要专心致志,千万不要“一心多用”,以防给事故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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