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团团主租用动物跨省表演,被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起诉。日前,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马戏团团主李荣庆、李瑞生10年和8年的有期徒刑。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两名被告人的律师在庭审时表示,两人运输野生动物是为了表演,此举与刑法规定打击的犯罪应该区别对待。
因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10年的马戏团团主李荣庆。受访者供图
李荣庆所经营马戏团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受访者供图
堂兄弟办马戏团租动物跨省表演被抓
27岁的李荣庆与李瑞生是堂兄弟均是河北沧州市人,小学文化。据李荣庆的哥哥李先生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介绍,弟弟与堂弟在2015年注册了公司成立了马戏团,2016年5月,开始到各地进行表演,由于自己的马戏团没有驯养演出的动物,李荣庆与李瑞生花钱便向另两家演出团体租用了表演时需要使用的老虎、狮子、猴子等动物。
两兄弟随后前往辽宁演出。李先生说:“7月份突然接到电话说人被抓了,我们都吓一跳”,于是,李先生与家人都赶到辽宁,被告知弟弟涉嫌犯罪。
“我们马戏团有营业执照,租的动物也是合法驯养的”李先生拿出凭证,上面显示提供动物的两家公司都有驯养繁殖许可证。
李先生说,因为都是演出团体,节目上有需要将动物进行调换是普遍现象。
据李荣庆的辩护律师介绍,因虎、狮子等均为国家1、2级保护动物,国家相关行政机关规定出县域办理运输证就须经省级林业行政机关审批,而马戏团演出流动性大、随机性频繁的特点,致使办理运输手续极不方便,故大多数时候民间马戏团均有不同程度的违规不办理运输手续的现象发生。
李荣庆的国豪马戏团2015年曾经拿着办理过的野生动物运输证外出演出,该证件2016年过期。
被控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根据检方指控,2016年5月末至2016年7月末,李荣庆、李瑞生明知其没有办理运输野生动物的相关手续,仍将共同经营的国豪马戏团的动物从安徽宿州市运输到辽宁沈阳浑南区,途经河北省沧州市、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
经鉴定,运输动物有虎1只、狮子3只、黑熊1只、猕猴1只,虎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熊被列为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狮子被列入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李瑞生于2016年7月28日被传唤到案,同日,李荣庆被抓获。
检方认为,李荣庆、李瑞生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李荣庆的辩护律师宋杨认为,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针对具有合法演出手续的野生动物的运输行为,因为没有办理运输手续,是属于刑法规定的打击范围,还是应该由相应的行政法规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