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把村民办寿宴当成“敌情”对待
这是一则有意思的新闻:12月22日,云南省永善县黄华镇甘田村“成功制止”一起为老人办的80岁寿宴。
“人活七十古来稀”,活到八十岁已是长寿,原本该是孙男娣女、亲戚朋友好好团聚,共沾长寿喜气的事儿,却不想被当地村干部给搅黄了。而且,新闻通报的字里行间,透露着把办寿宴当成“敌情”来对待的意味:“聚集了近80名村民”“一副要大办一场的气势”“接到举报”“成功制止”“认识到乱办酒宴这一陋习的不良影响”……试问,八十农家老翁何辜,要遭此一厄?
近年来,中央厉行八项规定,狠刹官场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特别是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婚宴、寿宴等敛财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祭出
了一系列重拳,很多省市都颁布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所指向的对象非常清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公职,手握公权力,理应受到更严格的约束,对于可能的“瓜田李下”,应该有严格的防范和禁忌;同时,“君子德风”,领导干部本就该做好道德垂范,从自己做起,避免大操大办、奢侈浪费。
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却搞得荒腔走板,把禁止铺张操办宴席的对象指向了普通群众。去年,四川省通江县发布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规范外,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都要有各种清规戒律:升学、满月等不许宴请,办寿酒必须要七十周岁以上,
且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引得舆论一片吐槽。
相比之下,有的地方搞得更过火——连同事之间自费聚餐都不允许。比如,今年教师节前夕,山西长治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在学生放假后,在饭店自费聚餐饮酒,结果被屯留县纪委“树了典型”,并做了通报批评。
以上极端事件,事后都遭到了强烈的民意反弹,有的无疾而终,黯然收场;而屯留县教师聚餐事件涉事教师则被撤销了处分,甚至引发了反向的追责。
古人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人的喜怒哀乐会通过一定的“仪式”来表达,从而宣泄情感、排遣焦虑、分
享幸福,这种仪式就包括婚宴、寿宴等等。但这些仪式应该“中节”,就是要合乎社会规范。有喜怒哀乐,有正当规范的表达渠道,才是正常的事。试图掐着普通人不许这样,不许那样,不许有正常的情感表达仪式,那是权力任性。
说到底,个别地方上纲上线、层层加码,把跟权力、反腐根本毫无关系的平头老百姓之间的正常宴席加以处罚、禁止,其实就是为了搞“凑数式反腐”,也违背了基本的常识。八十岁村翁自家办寿宴,跟腐败无关,如果非要说这是移风民俗,首先应该被“移”的,是当地村干部的这种傲慢和颟顸。别把八十村翁办寿宴当成“敌情”对待,否则就很容易在舆论场上沦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