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荒唐:兄弟易妻背后暗藏贪财真相
为了获得更多拆迁补偿,马家村的马家兄弟想到了“易妻”。成了弟弟的法定妻子后,本在深圳的嫂子成功落户马家村,并被划入拆迁补偿人员之列。
结婚,离婚,复婚,原以为这神不知鬼不觉的妙计不会被人发现。但让马家兄弟始料未及的是,一场债务纠纷,让一切暴露于人前。
近日,岳阳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何某与马国强债务纠纷案,牵出了马家兄弟的“易妻”真相。
兄弟易妻为拆迁补偿
马建国(哥哥)与马国强(弟弟)系马家村两兄弟。
马建国在深圳读大学后留在本地工作,期间他与妻子李欣相识并结婚,两人户口均落在深圳。马国强与妻子都是马家村人,在家乡做了些生意。兄弟两人家境都算是富裕。
2010年,马家村被划入拆迁区域,严格限制了拆迁补偿人员的身份,要求当地户口才能获得赔偿,为使嫂子李欣能在将来的拆迁中获得补偿,马家人想尽了办法。
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起初,马家人决定让李欣与马建国离婚,与马家兄弟的父亲结婚,将户口落在马家村。一家人觉得这么做似乎不太妥当,经过再三商量后,决定让弟弟与弟媳离婚后,再与嫂子结婚,用这种方式帮嫂子落户马家村。
2011年5月,马家人付诸行动,马建国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马国强也离了婚。随后,马国强与嫂子办理了结婚登记,嫂子成功落户到当地。
马国强与嫂子的婚姻存续期间内,并没有共同生活,而是一直和马建国一起生活在深圳,哥哥马建国生育了一个女儿。因落户的需要,2013年7月在户口迁移手续完成两年后,马国强与嫂子离了婚。
2016年3月,马建国与妻子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而马国强因为债务纠纷没再和妻子复婚。
落户成功却陷债务风波
2016年4月21日,平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了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何某诉被告马国强和李欣。
诉状称,在与李欣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马国强向何某借款3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后一直未归还,故要求被告马国强和李欣共同偿还。
2016年7月28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何某,被告李欣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马国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行了依法缺席审理。
法官调查了解,马国强在与李欣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因投资失败,为周转资金,多次向自己的员工原告何某分期借款,总金额达30多万元,然而并没有将向何某借款30万一事告知远在深圳的哥哥和嫂子,哥哥与嫂子对于借款一事毫不知情。
经过走访调查,法官了解知晓了马家兄弟为获得更多拆迁补偿款易妻的事实。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本案中弟弟与嫂子虽领取了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且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对方,对方对弟弟借款一事也毫不知情。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本债务不应共同偿还,应由被告马国强一人偿还。
现实生活中出现过很多因拆迁、买房等故意而为的“假结婚”、“假离婚”等等,但婚姻状况都应以登记为准。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两人的生活状态及负债具体情况等方面确认。
另据办案法官透露,目前,马家村的拆迁款还未发放,李欣最终能否拿到拆迁款还是个问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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