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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云在指尖”等已被工商总局列为网络传销

2016-12-21 15:42:41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布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据悉,此次公布的网络传销案件包括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河南许昌“诚信买卖宝”案、吉林长春“中山盛仕铭”案、浙江杭州“智麻开门”案、安徽合肥“云梦生活”案等案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全国爆料热线M17702387875@163.com)记者了解到,这些网络传销案件大多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来从事传销活动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为例,其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

那么,网络传销到底是如何“上钩”,又如何“入套”的呢?上游新闻记者为你一一解密。

“云梦生活”涉传人员在开总结大会时被警方带走。微博@合肥-万家热线图

网购平台成了网络传销的“重灾区”

12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信息称,今年以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不断蔓延,为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摸排线索,深入调查取证,全力开展打击,依法查处了一大批网络传销违法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消息发布,国家工商总局还发布了一份网络传销案件的名单,其中包括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河南许昌“诚信买卖宝”案、吉林长春“中山盛仕铭”案、浙江杭州“智麻开门”案、安徽合肥“云梦生活”案等案件。

据早前搜狐财经报道称,今年10月9日,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关于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处罚判决书,认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传销,没收违法所得3950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

据悉,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截止案发时,“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

无独有偶,今年6月,河南许昌警方也破获一起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制作“诚信买卖宝”平台程序,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回报相诱惑,通过线上各门户网站、线下熟人朋友等渠道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并按照推荐关系形成层级,通过传销活动骗取财物。

据中国网报道称,2016年6月初,涉案人员被抓获,此时诚信买卖宝平台已运行达半年。后台数据显示注册会员90余万名,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的7起案件中,均以“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来从事传销活动的。所以总体看来,网络传销往往会披上网购平台的外衣,不过和正规网购平台相比,网络传销平台会以“高额返利”、“投资理财”、“拉拢熟人成会员”等渠道进行不法活动。

从身边人下手,是网络传销最常用的方式

云在指尖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宣传。

那么,真的就没有人识破网络传销的“诡计”吗?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百度贴吧、百度知道、知乎等媒体平台了解到,网络传销的“拉人头”方式中,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杀熟”,也就是从亲戚、朋友中下手,利用彼此相识的感情为基础,拉拢其成为自己的下线。

据法制网的报道称,由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工商局立案查处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该案涉及人员51万人,查清涉案金额1.4亿元,上缴国库罚没款金额5083万元。

经查,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开展APP即时通讯网络电话客户端业务为名,采取注册制发展下线,收取2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入门费,发展文字版、语音版、视频版、商城版客户端四个不同级别会员(A级),同时可以向下发展会员(B级)。

同时,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还设置了五级提成制度,A级能够领取B级购买客户端总额的28%作为奖励。B级可以发展C级会员,A级能够领取B级购买客户端总额的5%作为奖励,直至领取到E级会员的交费提成,激励会员大力发展下线。同时,该公司另有直接销售奖、小市场补助、报单奖、年终分红等奖励模式。

在百度贴吧里,有网友称,最开始仅仅是为了打电话省钱才选择购买的“南京国通”的服务,后来自己也会把这个软件介绍给朋友,熟不知自己慢慢的被套了进去。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不只是南京国通,其他网络传销app里都存在着这样一个情况,就是注册推广。

“比方说你在注册账号的时候,你的上级会让你在推荐人这个地方,填上他的账号或是电话号码。”有知情人向上游新闻记者透露,这样在账号注册成功之后,系统会把新建好的账号自动划归到推荐人的账号里。“也就是说,再发展到人,就会有人头费计入到推荐人的名下。”

然而,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除了这样的“拉人头”,在朋友圈里转发公司的优惠项目,也是拉人的一种方法。

“那些优惠项目确实很诱惑人,而且朋友圈,大家都认识,不会有那么高的戒备心。”知情人称,按照上级推荐人的要求,在转发优惠项目的时候还会使用一些误导性的话语,以达到拉人的效果。“比方说,他会要求你打上,我刚刚试了,真的赚到了。”

不过,也有知情人表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拉拢的对象。“自己的身边朋友和亲戚,自己很熟悉,主要还是对那些有赚大钱、或是贪小便宜、希望不劳而获的人下手越容易。”

屡见不鲜的网络传销案例

知乎网友爆出的“云在指尖”的推广海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其中包括,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

由此看来,通过购物的方式缴纳入门费,层层分级发配佣金,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的网络传销会员机制带有很明显的传销特征。

那为什么网络传销仍然会屡见不鲜?

今年8月腾讯微信安全风控中心高级总监郑立鹏发布微博称,“关于传销,微信平台只允许两级(包括发展人员本身)分销模式,三级以上分销,会停微信支付功能和封停帐号。”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所谓三级分销模式,不管垂直还是平行拓展,都可以无限拓展,但提佣关系只能到三级。

早前,微信第三方开发商微巴品牌总监徐燕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一些平台打擦边球,提佣关系建立很多层级,而且发展分销商还有返利,这说明利润本来就是虚高,而且涉嫌拉人头传销,这是微信整治的重点”。

近年来,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传播便利,新型的传销模式不断涌现。很多网络传销分子对传销进行包装,隐蔽性强,让人难以认清其本质。尤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微信传销案例屡见不鲜。

当下,很多微商已经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传销嫌疑,甚至一些传销团伙干脆就转战微商。

在此之前,上游新闻曾连续两天报道了“蔡白萍”传销事件。从现在的情况看到,除了有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还需要我们个人多加注意。

“其实,传销还是从你的心理打开了‘漏洞’,你希望自己能不劳而获、能用小钱赚大钱,所以他们才会利用这些,把你套牢。”知情人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全国爆料热线M17702387875@163.com),其实不被骗很简单,就是用理性的角度看问题,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买卖,不可能什么都不干,就会有人给你把钱送上门。“真实的情况,就这么简单。”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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