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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落魔窟被逼卖淫 反抗就遭镐把打鞋底扇(3)

2016-12-21 09:59:28  北京时间    参与评论()人

离家长达1个多月,她担心回家被批评,于是,就继续开始泡在网吧。这时,她通过同学又结识了小宫等5人。

刘丽说,“开始住在乡下的一处闲置房屋。钱花光,小宫提出让我卖淫挣钱,反抗,便遭镐把打、鞋底扇脸。”

小宫每次联系好客人,便开车把刘丽送去宾馆,从小宫与“客人”的接触可见,应该都是熟人。

刘丽称,在被小宫团伙控制期间,被强迫接客18人。

一次,趁大家外出不在,仅有的一名看管要进城采购生活用品,刘丽软磨硬泡说服看管,才有了进城的逃跑机会。

刘丽自救逃出卖淫团伙,赞皇警方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5日,赞皇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河北省赞皇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报案,2015年9月16日立案,经紧张工作确定了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周某、宫某、高某,并对其网上追逃。经工作,12月4日将周某抓获,该嫌疑人供认不讳,案件告破,余犯正在抓捕中。

此后,官方再无后续信息通报。

刘平平告诉“北京时间”为弄清涉案人员身份,他曾找到赞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焦瑞峰,被告知涉案人员共7人,其中,2人系未成年人。

2016年12月15日,赞皇县法院少年庭庭长赵瑞英告诉“北京时间”,受害人刘丽一案,判决已有一段时间,已记不起具体涉案人数,印象中涉案人量刑很重,一审判决刑期都在10年以上。

刘平平得知这一结果气愤难平,“作为受害人家属,法院开庭为何不通知,这是在剥夺我的知情权。”

“当初警方为啥不及时立案,白白浪费救援时机?”

“涉案将近10人,到底多少人被判了?警方的不作为就没人管?”

……

赞皇县公安局纪检书记丁文京告诉“北京时间”,刘丽一案,刑警二中队长付作鹏被行政记过处分。

付作鹏向“北京时间”解释,此前,刘平平也曾报案女儿失踪,警方也给予了立案,但警方在网吧找到孩子后又撤案。

石家庄一位警方人士透露,警方立案、撤案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而且,每年的撤案数,将影响单位案件规范达标考核。赞皇县警方未及时立案,不排除有这方面的顾虑。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告诉“北京时间”,《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此外,《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款第2条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

因此,赞皇县警方和邯郸警方在刘丽案立案环节存在违法问题。

王永杰还表示,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外,为了在庭审中查明案情,如果有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证言有异议,可以要求被害人出庭,双方当庭对质。刘丽案中,法院完全未告知,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一年来,刘平平最纠结一个问题:如果当时警方能及时给予帮助,也许孩子也不会受到如此大伤害。

“可是现在,给再多的处分,我女儿也回不到过去了!”他又伤心地感叹道。(刘平平、刘丽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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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关键词: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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