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一女婴被高空坠落铁球砸中身亡 至今未能揪出肇事者
央广网遂宁12月11日消息(记者肖源 王利 刘涛)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有人做过实验,在重力加速度的影响下,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25楼的高度抛下,这枚鸡蛋的杀伤力就足以夺人性命。这当然是一种极端的情况,但不幸的是,它也真实地发生在生活里,只不过这一次,鸡蛋被换成了我们平时健身用的铁球。
一个月之前,四川遂宁周先生不满一岁的女儿,就被一颗从天而降的铁球砸中,最终不治身亡。当地警方对事发地整栋大楼的住户,进行逐一的排查,但始终都没能揪出肇事者。这起“天降横祸”到底该由谁负责,高空坠物纠纷又该怎么解决呢?
上个月中午11点左右,周先生的妻子推着婴儿车,去附近的一家超市买尿不湿。周先生说,途径一栋居民楼下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铁球突然就掉下来了。大概半斤重。”
周先生回忆,由于铁球下落的速度太快,他的妻子还没反应过来,铁球就砸在了躺在婴儿车里的女儿头上。孩子被砸后,周先生的妻子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孩子被紧急送往了遂宁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女婴颅内出血。周先生说,孩子送到医院还有意识,他们一度以为女儿的情况不要紧,“左脑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包。当时我们没有经历过,(觉得)马上送医院肯定能够抢救过来,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事发当晚8点左右,周先生的女儿不幸离世。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到居民楼进行过逐一排查,周先生也多次到事发地附近寻找线索,希望能够找到铁球到底是从谁家掉下来的。但至今没有结果。“我老婆今天(12月10日)去补充点口供,现在没有进展,没有线索,没有消息。事后第二第三天找人去问,自己也去敲门,有些也不开门,我们都找光了,没有人来承认。我们也没有权力,不能直接进去查。派出所说,有进展会进一步调查,有监控没有拍到。”
周先生的代理律师李涛说,目前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建议,扩大排查的范围,“不排除两边的单元也会发生这种情况,也应该纳入侦查范围。他们已经同意再次侦查。”
本月6号,当地派出所也在网络上通报此事,通报中证实了周先生对事件经过的说法,并敦促涉事的责任人尽快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远闻律师事务所赫少华律师认为,在无法明确高空抛物侵权主体的时候,起诉整栋楼的业主,是侵权责任法所允许的。“从诉讼策略的选择来讲,这个建筑物可能存在加害行为的,作为我一个原告的诉讼主体来说,选择救济的时候,赔偿的主体我就尽量的把它给扩大一下。具体的承担责任人,由法院来裁决,因为在起诉的时候,其实原告方也没有办法很明确地说,到底这个行为是哪一层的人造成的。他可能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分,你可以选用整个建筑的使用人来进行补偿救济。由住在里面的人自己去举证,自己不可能实施这种加害行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赫少华律师认为,侵权责任法对于“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提醒市民,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可能做了,别人没做,别人会承担责任;那别人做了,你没有做,也面临着法律追责的问题。所以说大家尽量去督促每个人做到安全注意义务,可能会减少这种高空抛物侵害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楼上掉东西伤害到他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就在本月的4号中午,湖北监利县一个工地上,高空坠物砸中一男子,男子当场身亡。今年6月20号,宁波一名两岁男孩,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当场死亡。6月17号,四川绵阳一男子被楼上掉下的一块玻璃砸中,当场死亡。也同样是在6月份,珠海一名11岁女孩不幸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中夺去生命。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高空坠物致人伤亡,这看起来好像是小概率事件,但在这几年也出现了高发的态势。对于这种“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我们期待有关决策部门的相关管理措施尽快落地,让高空坠物不再坠地。
来源:央广网